教育实践活动七场座谈会效果如何?省检察院回应:
改得快 做得实
“所有涉及条线的考评项目从今天起全部暂停,全面梳理,及时排查清理不科学、不符合基层执法办案实际的考评项目和指标要求,真正引导下级院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依托执法办案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8月15日,在参加省检察院座谈时,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大发感慨:“没想到省检察院对我提的关于考评问题的建议回应得这么快!”
据了解,省检察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先后召开了七场座谈会: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座谈会,政法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市级院检察长座谈会,省院老干部座谈会,基层先进代表座谈会,省院普通干警座谈会和省院中层领导干部座谈会,虚心听意见,认真搞整改。省院对征求到的意见,以及前期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排查出执法办案、自身监督、队伍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明确有关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有代表委员建议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民生,省检察院立即作出了《切实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民生犯罪打击力度,以严格的法律监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承诺,迅速与省法院共同细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和非法集资等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强化虚假诉讼法律监督的具体措施。
针对文山会海、作风不实的问题,省检察院党组明确通知要求:今后以省院党组名义召开的部署全省检察工作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各部门主办的条线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对能够通过内网发布的上级院文件、领导讲话,一律不再制发文件;能够通过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再召开现场会;能够通过办公办案系统进行业务数据统计的,不再发调研通知要求下级院报送相关材料。
“检察机关走群众路线根本点还是通过执法办案,切切实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突出执法为民的整改措施,让人民群众看到检察机关在执法为民上有新成效。
据介绍,近期,省检察院将紧密结合“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怎么用权、怎么执法、怎么服务”大讨论,推出一系列执法办案举措。反贪反渎职部门将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老虎”和“苍蝇”,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民行检察部门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和调解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严格执法、挺身护法的行动维护司法公正;侦监、公诉等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加强依法批捕、起诉工作,集中推进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办案与法律监督工作;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深入群众,推动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
(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