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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立法首次尝试表决前评估论证

2013-08-19 09:08: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又有了新举措。

    近日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了地方性法规表决前立法评估论证会议,对将要提请表决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进行评估论证。这是江苏省继实行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制度后,在创新立法方式上的又一重大举措。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卫生厅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评估论证会议,听取评估论证意见。来自社会各界的公众代表共26人参与了评估论证。

    据了解,《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于今年5月提请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即将提请9月份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并付诸表决。一审过程中,草案关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相关规定引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使控烟规定的具体内容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此次表决前评估论证会,专门对控烟规定在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进行评估和论证。

    与会代表围绕公共场所控烟的立法基础、具体规定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展开评估论证,一致认为目前出台相关规定的时机成熟,条例的出台,将使爱国卫生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有助于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此外,大家还就如何合理划分和界定控烟场所、选择何种控烟执法监管模式、如何加强控烟工作中的公共参与以及进一步细化明确控烟制度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介绍,此次召开表决前论证评估会,是在法规草案准备提请表决前,专门邀请有关人士和专家学者对法规出台的时机、重要制度实施的社会效果、法规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通过听取各方面的评估意见,提高立法的准确性、增强法规实施效果。本次会议评估论证代表的选取作了精心考虑,充分考虑了代表性、广泛性,既有省人大代表,也有疾控专家、立法专家;既有学校、医院,也有烟草行业监管者、生产者与零售经营者;既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也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既有吸烟和不吸烟的市民,也有基层控烟执法人员。参加评估会的代表均没有直接参与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这是为了让他们能够更直观、客观地评价相关法规制度。

    会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相关部门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对草案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丁国锋)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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