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海城市经济发展速度连年提升。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护航者”,海城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民意警务战略思想,始终坚持与经济发展同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警务工作效能,为经济快速发展、百姓安居乐业打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平安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建立局长回访警情机制
“坚持顺应民意、满足百姓需求,我们的公安工作就不会跑偏。”海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崔京说。
近年来,海城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年初,海城市公安局创新出台了局长回访警情机制,即值班局长在值班当日要从指挥中心接到的群众报警中抽取3起警情,直接给案件报警人或案件当事人打电话,征求群众对公安机关在接警态度、出警速度、处置过程和警容风纪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案件报警人、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直接调度办案民警,跟进督导案件办理工作,及时将工作结果向案件报警人、当事人反馈。
“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大家认识到,如果我们的工作确实有过错,我们想推也推不掉,想躲也躲不了,倒不如主动揭疤、及时治疗。如果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存在误解,可以借此机会向群众说明原因,解释清楚,及时消除隔阂,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崔京说。
海城市公安局政委刘强对此也深有感触:“群众对这项举措好评如潮。推行‘局长回访警情’半年多来,‘闹’上门来的没见到,而找上门来送锦旗的却不少!”
如今,局长回访警情机制已成为海城市公安局值班领导的一项常态工作内容,也成为海城公安机关收集社情民意、改进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的一条有效渠道。
四项制度落实警情回访
为从根本上保证局长回访警情机制有效落实,海城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回访登记、专案约访、集中研判、督办追责4项工作制度。
海城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了警情回访室,设置了具有录音保存功能的座机电话作为专用回访电话。值班局领导接到警情后,及时到警情回访室通过专用电话进行回访,并由指挥中心填写《110接处警回访情况登记表》,记录值班局领导回访警情过程和工作部署情况,方便随时查阅。
海城市公安局规定,对于当月不能侦破结案的重特大案件,由该案件初次回访的局领导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地点和形式进行当面回访,并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案调度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部门协同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案件当事人。
按照规定,海城市公安局值班局领导需归纳梳理警情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并在党委会议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同时,由督察部门进行督导,警务保障、政工、纪检等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根据回访群众的满意度,海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各单位接处警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在每周和每月的警情研判会上通报考核结果和排名情况,并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同时,指挥中心会同督察部门对警情回访中群众反映“不满意”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交由纪检、督察部门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定期研判警务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海城市公安局改革创新警务机制,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日、周、月警务工作研判机制”,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升了打防管控能力。
据了解,每天,海城市公安局值班局长组织相关警种负责人就当天警情进行会商研判,由局领导调度相关警种、警务资源共同开展工作,确保当天能够解决的问题在当天解决;每周,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开展研判工作,总结上周研判指令情况、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工作指令;每月,市局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全局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参加,由刑侦、治安、法制、督察等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综合治安形势、基层基础工作、案件卷宗审核及上月指令执行情况,对全局综合警情进行综合研判,并依据研判结论,统筹部署工作,发布重点指令。
海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周、月警务工作研判机制”以实战需求、基层需要为导向,注重研判成果转化,为警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使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大幅提升。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局共破各类案件6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27名,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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