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90名特约监督员庄严履职。会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寄语特约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当好司法监督员、群众联络员、司法宣传员。
此次聘请的90名特约监督员,有34名人大代表,28名政协委员,10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4名省人大、省政协专委会领导,还有14名来自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队、新闻媒体等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体现了代表性和广泛性。
辽宁高院专门出台的《特约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特约监督员履行监督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中公正司法情况,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方面情况等职责;由有关组织推荐,辽宁高院颁发聘书及《特约监督员证》,同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列席省高院相关会议,旁听依法公开的案件庭审、听证会和见证执行活动,反映或传递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或举报材料,对全省法院明察暗访等实施有效监督。
(记者 张之库 通讯员 严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