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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进入倒计时

2013-08-16 14:08: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进入倒计时

  专家称公共服务哪些不该收费应明晰

  补发丢失因私护照费由每本400元降为200元,纸件商标注册申请费由每件1000元降为800元,财产继承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公证费由受益额2%下调为不超过1.2%……

  近日,14个中央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社会高度关注、反应强烈。专家认为,公共服务哪些不该收费应当明晰。

  “过去由于财政缺口较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度项目繁多、标准偏高。近年来随着财力的增强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中央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这是大势所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

  数据显示,近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呈减少趋势。从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上看,从2011年的7911亿元,降低至2012年的5857亿元;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看,从2007年的13.7%降至2011年的7.6%;从中央审批的收费项目数量看,2011年比2007年减少70项,2012年又比2011年减少34项,目前还剩194项。

  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生在居民和企业主到政府有关部门办事过程中。既然公民和企业已经纳了税,为什么到政府部门办事还是要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呢?

  许光建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面向特定人群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费用。这些费用取之于部分人群也用之于部分人群,符合公平、效率的原则,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承担。

  过去由于政府财力紧张等原因,一些属于普遍公共服务的管理类项目也进行收费。比如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属于典型的“收费养人”。目前这类收费项目在中央一级已得到清理,省一级还有一些遗留。

  还有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是向特定群体提供特定服务,但因为有着特殊意义也应当减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呼吁,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亟待国家扶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由公共财政来负担。

  根据3月底公布的国办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明年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在中央有关部委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各省份也在积极清理。专家建议,在坚决清理取消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类收费项目的同时,对确实需要保留下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做到依法设立、监审成本、不得盈利、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新华社记者刘铮江国成高敬张晓松韩洁崔清新高立)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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