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我院执结案件44件,到位标的共计296万余元。其中包括在《法治新报》《银川晚报》等媒体曝光的申请执行人史少忠等13人与被执行人宁夏北方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资仲裁纠纷13案,执行标的共计100674.07元。登报曝光后,被执行人向本院主动履行执行款5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放弃。现该13案全部执结。”8月15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民告诉记者。当天,该院现场向10余名当事人发放了执行款219万余元的执行款。
在申请执行人王淑娥等30人与被执行人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西夏区法院于2012年9月26日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合计219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西夏区法院了解到,自2011年以来,被执行人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受资金等内外部因素影响,严重亏损,并于2012年1月停产。由于欠付职工工资,影响职工生活,虽经西夏区人民政府协调,借款60万元,但仍未能解决实际问题。被执行企业有意采取降价处理库存设备及产品以解决资金问题,但未取得在职职工同意。
为保证生效判决依法执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企业未来生存以及在职职工的利益等问题,西夏区法院一方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库存产品,同时做好在职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责令该公司积极寻求企业重组途径,争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被执行企业的库存产品属于特种轴承,主要销往国内辽宁、张家口、广东等区外市场以及国际市场。如果案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不但达不到执行目的,而且增加执行费用。执行员一边协调企业重启销售渠道,一边通过拍卖等二级市场寻求买家。以期望库存产品能够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全面维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企业、在职职工三方合法权益。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今年1月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被执行企业股权,3月,被执行企业恢复生产,7月26日,执行款全部到位,该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7月4日,在银川市两级法院为期4个月的集中执行活动中,西夏区法院通过《法治新报》《银川晚报》等媒体公示,对32起执行案件中“老赖”共计29人、法人单位8家进行了曝光。其中,申请执行人史少忠等13人与被执行人宁夏北方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资仲裁纠纷13案,执行标的共计100674.07元。登报曝光后,被执行人向该院主动履行执行款5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放弃。现该13件案件全部执结。
西夏区法院院长张学锋表示,7月份,西夏区法院共对5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措施后,1名被执行人迫不得已履行了义务,使一起案件得以执结。今后,该院将针对各类执行案件不同特点,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法律裁判能够顺利执行,达到为企业保驾护航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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