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司法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在“快、活、广、深”上下功夫,力求知行合一。
行动“快”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厅党委成员对中央领导讲话和相关精神先学一步,领会精神。从7月5日开始,率先从落实中心组学习任务入手,扩大参学人员范围、按初步制定的计划集中学习相关编目,力求在自治区活动全面启动前,对相关任务目标和要求有一个整体了解。
全疆召开动员大会后,司法厅立即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主体和主题、在基层单位选定10个领导干部联系点、成立两个二级督导组,并在厅机关、监狱局、劳教(戒毒)局、司法警官学校层层动员,同时积极与督导组沟通协调,配合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工作。
形式“活”
厅党委采用多种形式扎实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主要领导带头“领学”,交流、点评、撰写心得等,领导处处做在前面,引领学习;机关各处(室)利用每周三下午认真开展“支部书记授课活动”,形成“领导带着处长学、党员带着群众学”的良好氛围;利用局域网发布中央、全疆、司法部、厅党委相关文件,发布活动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安排,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掌握。
该厅机关党委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各处(室)连续开展5次“道德讲堂”活动,推进了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纪检监察室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司法鉴定管理处党支部还将中央、自治区和厅党委有关活动的主要精神汇集成《要点摘录》,确保支部党员抓住学习重点;各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干部岗位需求和知识结构,“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在分管厅领导组织下,由处(室)负责人分别牵头制定专项计划,同步推进理论和业务学习。
机关各支部对出差、请假等缺课党员干部,按规定学时补课;厅机关、两局和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平台,交流学习资料、传递工作信息、探讨工作方法;厅宣教处及时完善涵盖各监狱、劳教戒毒所、地县两级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宣传工作QQ群”,通讯员达100多人,并在全疆各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人员、内容、时间、宣传全覆盖。
内容“广”
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司法厅按照全疆关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学习方案、专门制定《日程安排表》,分六个大类选定了近20个学习编目。
截至目前,已组织5次中心组学习,近期,司法厅还将根据教育改造矫治、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不同职能,根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不同行业,根据厅级、处级、党员群众等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把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纳入学习教育内容,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识“深”
通过近期的系统学习,司法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一致认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司法行政工作践行服务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发动、组织和带领各族群众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共同维护新疆稳定的必须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和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通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群众、专家学者及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立足职能,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专业优势,强化监所安全稳定工作,提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怀着对各族群众的深厚感情做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更加注重服务群众,真心实意帮群众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努力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深化便民措施,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张永梅 陈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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