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律师权利,彼此尊重,相互监督,不断强化律师职业保障,杜绝不当交往。1-7月,共审结涉及律师代理的案件3092件,服判息诉率达97%。
保障律师“通行权”。该院简化律师进出审判法庭的程序,提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尊荣感,律师凭执业证、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法院出庭通知书等,可免安检进入审判区域。
保障律师人身权。在庭审过程中或庭审结束后,该院安排警力,切实保护律师人身安全,防止律师受到对方当事人或其家属围攻。1-7月,安排司法警察保障律师人身安全26人次。
保障律师出庭权。该院对同一律师代理的多个同类型案件,适当安排合并审理,避免律师庭前等候或多次开庭;对同一律师两个以上案件庭审时间发生冲突的,根据案件情况合理调整开庭时间,提高律师出庭率。1-7月,安排同一天审理20余次、经当事人同意合理调整开庭时间30余次。
保障律师阅卷权。该院在二楼审判法庭集中区域,设立专门的阅卷室,指定一名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律师阅卷,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时,除收取复制成本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7月,为律师提供卷宗查阅、复制等2100余次。
保障律师知情权。该院依托“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建立律师信息获取、投诉、意见反馈机制,让律师与法官不见面也能时时阳光沟通,实现既搭好“连心桥”,又筑牢“防火墙”。不定期联系区司法局召开律师座谈会,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适用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集中协调和答复。
保障律师代理权。该院要求法官在庭审中认真听取律师发言,不得刻意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不得省略法庭辩论程序。强化对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和身份审查,加强对公民代理、“隐性代理”的审查力度。1-7月,共清理不具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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