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15日电(记者 方列)“防骗子,不给钱!”市民沈先生自己也有些不敢相信:“当初信手拈来的一句感悟,参加了绍兴警方“金点子”评选,居然能成为全市家喻户晓的经典防骗口号。”
“当防范意识根植在市民心底的时候,许多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也就自然避免了。”在绍兴市近期开展的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月活动中,该市警方通过发动群众自行设计宣传口号标语,开展防骗知识“微博随手发”活动,从源头上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有效的治理,真正做到了“集民之才,护民之财”。据统计,今年1至7月份,全市电信诈骗犯罪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1%左右。
打防电信诈骗的成功实践,是绍兴市公安机关秉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坚持走“依靠群众、共建平安”的人民治安道路,扎实开展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个典型缩影。
50年前得到毛泽东批示的“枫桥经验”,其核心就是依靠群众,化解矛盾。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市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坚持走“人民治安”的群众路线:工作酝酿阶段问需于民、工作实施阶段问计于民、工作评判阶段问效于民。实现了公安工作“群众控股”,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群众治安满意度和幸福感持续提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群众的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但枫桥经验却没有过时,走群众路线依然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刘国富说。近年来,绍兴公安机关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群众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建立完善了重大警务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风险评估等制度,健全民调评警机制等举措,把民意贯穿在了公安工作的各个阶段,做到了警民沟通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使公安工作由原先的“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实现了“群众控股”。
5月初,新昌草根网友代表“立早章”在当地论坛发帖:“夏季又要到了,单身姑娘一个人还敢出门不,警方能给力吗?”。新昌县公安局抓住机会发了一个试水帖,提议发动网友组建义务巡逻队,并创建了义务巡逻QQ群,得到大量网友支持。在警方支持下,新昌县网友义务巡逻队迅速组建巡逻。网络论坛上的义工协会、车友会、摄友会、驴友们以分队组合形式,纷纷加入义务巡逻队伍。并向市民发出了“我为人人巡一夜,人人为我守一年”的倡议。
诸暨枫桥的乐山村原来盗窃案件相对较多,通过派出所的动员发动,2004年该村13名个体业主组成了“老板义务巡防队”,常年开展夜间巡查,有效地预防了案件的发生。尝到了甜头的村民越来越多地加入义务巡防的行列。7年多来,该村的义务巡防工作坚持不懈,彻底改变了治安面貌,还吸引了近300名外省籍人士在村里安家立业。乐山村从一个经济相对落后、案件相对多发的村成了“绍兴市小康示范村”。
走“人民治安”道路让绍兴警方尝到了甜头,也给辖区百姓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福音。近年来,绍兴市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刑事发案逐年下降,在去年该市政府综合考评中,市公安局在100个市级部门中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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