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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的法制梦

2013-08-15 16:20: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但是不能没有梦想。”这句话,我一直都记得。是的,正是因为有梦想,我们才经历坎坷依然前行,正是因为有梦想,我们才经历沧桑奋勇向前。

  2013年3月,我和同组承办人李春林正像往常一样办公,突然电话铃响,我接起电话便听到了一个哭泣的声音:“请问是徐检察官吗?我是邢某的母亲,请帮帮我的孩子,我的孩子马上就要高考了,可是他非要退学,天天不出门只知道哭,请您帮帮他吧!”我安慰了这个受伤母亲的心,放下电话,办公桌上映着斑驳阳光,我寻光望去,看着奋力发芽的柳树,陷入了沉思:邢某是北京市房山区某中学的学生,一天他在学校食堂因占座问题与本校学生任某发生口角,便纠集几人用木棍、砍刀在学校外一个胡同内将任某打成轻伤。邢某是个高三的孩子,马上面临高考,我在收到案件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一点,但是经过与被害方联系,被害人家长情绪也很激动,表示不愿进行和解。虽然邢某的行为比较轻微,但是达不到被害方的谅解,我也帮助不了这个孩子啊。

  高考,在我们国家对于一个孩子的重要性我想不用我赘述,可是我自己也陷入了矛盾之中。我是当做这个电话没有接到过,依法对邢某提起公诉;还是攻破被害方,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看着柜子里塞满的案卷,想着月底的案件结案率考核,我犹豫着。。。。。。天气依旧晴好,春风总是如此不徐不急,窗外的沙沙声象征着生长,也昭示着希望。是的,作为一名走在未成年保护道路上的检察官,我应该不辞劳苦,去帮助这个孩子圆他的高考梦!

  决定了就立马付诸行动,在得到处长的同意和支持后,我们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到了被害人的家,第一次,我们吃了闭门羹;第二次,被害人家长不谅解,表示还想找人报复邢某;第三次、第四次……那段日子,现在想想,虽然每天有很大压力、白天往返于单位与被害人家之间,晚上加班处理别的案子,但辛苦却值得。终于在第四次拜访被害人时,我将案件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及邢某的情况一如既往的向被害人家长说明后,他说:“我真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一趟趟不辞劳苦地帮助这样一个犯了法的人!”我笑了,说道:“他首先是个孩子,是个准备高考的孩子,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是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邢某我也已经见过多次了,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希望大家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并且,我们也不希望看到矛盾扩大,由两个孩子之间的小事发展为两个家庭的矛盾。”

  终于,被害方同意与邢某和解。签完和解协议后,我在拐角处发现了因此事被打至轻伤的任某,他好像是在等我,可是又显得很局促很不好意思,我冲他笑了笑,他开口说道:“阿姨,其实这件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不应该跟同学吵架……”我听了很高兴,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孩子,有担当!”

  在回院里的路上,我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两个家庭并没有因此结怨,两个孩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相信他们在自己以后的道路上会走的更好,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依法对邢某做不起诉处理,邢某可以继续准备参加高考!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未成年保护之梦是法制之梦,也是每个房检人的梦;

  我的梦,很简单,就是负责任的办好每起案件,尽可能的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孩子。

  我们在圆梦的路上肯定会遇到困惑、坎坷,但我们坚信,成千上万奋斗在未成年保护一线的检察官们,会用自己的智慧和热忱,为孩子们,为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