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建设,按照“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办公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通过人、财、物上对基层法庭的倾斜,大力提升基层法庭的物质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全市11个基层法庭也在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能力上得到显著提升。近5年来,两级法院均制订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强化11个基层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诉讼服务点建设、配备便民设施、落实车辆保障、改善法庭办公住宿条件等方面,实现法庭行装保障机制的大突破,以便民利民司法理念,从基层法庭人员调配、法庭制度建设和优化环境设施建设上全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使基层法庭成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主阵地。
强基固本法庭建设取得新突破
石嘴山市现有11个人民法庭,共有62名干警奋战在基层法庭第一线。如今的11个法庭,从里到外,旧貌换新颜,法庭焕发出的新活力、展现出的新气象,让老百姓离好远就瞅见了,现在的法庭有特定的色彩和式样,让群众有一种认同感、信赖感、温馨感。
过去,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大多数的办公房屋破旧不堪,还有3个法庭没有房屋办公;多数法庭没有电话,没有交通工具和电脑等硬件设施,法官开庭大都是背着卷宗骑着自行车或徒步办案。有一半以上的法庭没有审判庭必需的法椅和法台,有5个法庭的办公桌椅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有几个法庭连电风扇都没有。法庭工作人员不足,大多数法庭只配备2人,一个法官带一个书记员办案。干警待遇较差,在生活上,除2个法庭有简易灶台外,其他法庭没有食堂。有些基层法院对在法庭工作的人员没有最低工作年限的规定。随着人员的扩充和审判任务的增加,基层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偏少、条件差以及功能单一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法庭正常的审判执行等工作和干警队伍的稳定。为此,石嘴山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上级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人民法庭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如今,全市11个基层法庭,有9个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标准和要求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办公楼平均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现已建成数字化法庭9个,贯通法院系统四级网络9个。平罗县法院黄渠桥法庭建立全区首个基层人民法庭门户网站,惠农区法院红果子法庭建成全区首个“三调联动”调解室,另有部分法庭还安装监控系统。各基层法庭推行立案、办案流程化管理,基本实现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和文书模版制作、远程电子签章、标准化文书校对打印、建立案件电子档案等,法庭功能更加多元化,极大地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大部分法庭还配有执法仪、笔记本电脑和便携打印机等办案器材,方便法官巡回就地办案、进村驻巷调解时当场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现在,各法庭都配有自己的办案车辆。
去年,自治区高院专门为全市11个基层法庭各配备了一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极大地方便法庭巡回办案和开展法律宣传。另外,各法庭“五小”工程即小食堂、小菜园、小图书室、小健身室、小浴池建设初具规模,解决法庭干警学习、住宿、吃饭等后顾之忧。全市一个个标准化的人民法庭建成,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舒适便捷的法律服务环境。
拴心留人稳定基层队伍
全市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庭人才培育,落实人民法庭干警的职级待遇,在职级待遇上向基层法庭倾斜。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力争用最好的条件、最好的待遇鼓励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
近两年,各基层法院通过开展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工作,将一批品质优秀、业绩突出、敬业奉献的年轻法官选派到法庭正、副职岗位,并将初任法官轮流安排到法庭工作锻炼,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时同等条件下对法庭干警优先考虑,给工作业绩突出的法庭法官外出疗养待遇等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在有效提高法庭工作质效的同时,极大地激发了法庭干警的责任感和尊荣感,调动了法庭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法庭干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近年来,人民法庭中有1个庭长职级待遇达到正科级,有7名干警得到提拔重用。原任惠农区法院河滨法庭庭长、红果子法庭庭长的窦德亮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市十大杰出青年、宁夏50年政法英模、宁夏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今年被提拔为惠农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平罗县法院陶乐法庭原审判员刘芳芳因工作认真,政绩突出,被提拔为平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2008年调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现为副处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平罗县陶乐法庭原庭长张宁喜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今年被提拔为平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石嘴山市法院人民法庭中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市级办案能手、院级办案能手、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等多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级学习型党员称号、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的多人;河滨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天平”奖、全国优秀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等荣誉。现在,石嘴山市各基层法庭都成为培养优秀法官的摇篮。
服务大局 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基层法庭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接触群众广泛,虽处理的案件标的不大,却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乡村社区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以规范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将司法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为取向,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规范型、效能型”四型法庭;始终把提高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造业务过硬的基层审判队伍放在全市法院工作发展的战略高度。
目前,石嘴山市各基层法庭承担着基层法院30%以上一审案件的审理工作量。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就地办案,方便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减少诉累,降低成本”的功能,各基层法庭都开展审务进村镇、进集市活动,通过预约开庭调解、上门开庭、设置生态移民巡回审判点、调解衔接工作规范点、工作站,开设“假日法庭”、开辟审执“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让基层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便利。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大力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不定期地到田间地头进行“民情链接”,深入群众走访了解民情概况,从而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律,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的意识和理念贯穿于审判案件的始终。今年以来,全市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3.6%,调解撤诉率达54.59%,并积极与民调组织开展协作互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同时,各基层法庭还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诉讼活动,切实化解好基层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减压阀、润滑剂的作用,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使得辖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5年来,石嘴山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执行案件14170件,其中民事案件9980件,执行案件4190件,共审结13622件,结案标的达44945.37万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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