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辽宁

辽宁公安厅规范单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

2013-08-15 09:42: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进一步规范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推动全警规范执法,辽宁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辽宁省公安机关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记录仪在使用时应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全面记录执法现场相关人、事、物情况,保证执法过程的录音、录像内容客观完整。民警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合理使用、精心保管记录仪,并在执法勤务活动结束24小时内及时将记录仪存储信息妥善录入本单位存储设备。记录仪不得与互联网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设备连接。

据了解,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记录仪日常管理规范。记录仪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具体使用的执法单位负责。执法单位要设立专门人员、配备专门存储设备、建立专门管理台账,按照不同保存期限和“一人一档”要求,对记录仪摄录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加强对记录仪的日常使用管理。调取、复制记录仪摄录资料要经过审批,并将调取、复制情况记录在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原始记录的记录仪摄录资料进行删节和修改。(记者 谭彦叙)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辽宁公安厅发布预警 8月电信诈骗进入高发期
·辽宁公安厅组织医疗队为安保民警巡诊
·辽宁公安厅全力备战“十二运”安保攻坚战
·辽宁公安厅厅长与企业家畅谈
·辽宁公安厅为地震灾区捐款49万余元
·王大伟被任命为辽宁公安厅厅长

·王大伟被任命为辽宁公安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