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法治建设

行业协会为何频发垄断“窝案”?

2013-08-15 08:36: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扮演“二政府”角色 “自律”变“自肥”

    以“自律”之名打击竞争对手,利用社会团体身份规避罚责,以及“二政府”的背景,均使行业协会沦为“横向垄断”工具。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一直被业内不少人称之为“二政府”。按照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像行业协会这样的社会团体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国家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授权组织,才能成为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晁钢令认为,在国外,行业协会普遍作为自发组织。但我国的行业协会多是有主管部门的,因此,一些行业协会有意无意地模糊其间的界线,让人产生“二政府”的印象。从查处的情况看,本该行使“自律”之责的行业协会,却使出了种种垄断之术“自肥”:

    一是利用协会限价格、限促销、限竞争对手。从公布的案例看,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协会曾勾结46家酒店、15家景点和20家旅行社,约定房价、票价,并限定酒店、景点及用车。该协会甚至严令,对选择其他商家的旅游企业将处以罚款。

    而上海黄金“协会价”2001年出炉,实施10余年之久。其核心也是大企业限价,避免中小企业促销降价。记者掌握的“自律细则”也称,对违反企业采取“通报批评”等处罚。

    二是利用协会“二政府”背景保价。“串通定价多有行业协会撑腰并非偶然。”晁钢令表示,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辅助单位,我国的行业协会在有些方面的确发挥了“二政府”作用。

    比如,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往往与物价、工商等部门平起平坐。知情人士透露,担任协会负责人长达17年之久、主持“金店自律价”的就是一家金店母公司的原负责人。行业协会“半官半商”,有时候更作为龙头企业经营人员的“养老单位”,这就难免沦为其保价的工具。

    三是利用社会团体出面减少罚责。浙江富阳造纸协会、浙江慈溪建设工程监测协会及上海黄金垄断案中,对协会这一社会团体的罚额仅为或未达到50万元。以湖南保险协会垄断“窝案”为例,仅郴州保险协会旗下企业收取保费3亿元,手续费1394万元,但事后仅被罚45万元。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行业协会成“垄断推手”
·关注反垄断:一些行业协会成为“垄断推手”
·新疆查处价格垄断案 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被罚
·江苏常州公安携行业协会打侵权
·鞍山中院与行业协会建沟通机制减一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