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渔船摇身变为藏毒运毒工具,两年里走私、运输毒品竟达一吨多。8月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张观土、陈金喜等7名被告人均被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其中,张观土、陈金喜等2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犯罪分子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据悉,这是该院受理的最大毒品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受梁某(另案处理)指使,张观土以张水荣的名义用人民币32万元购买了一艘木质渔船,用于走私、运输毒品。
同年10月左右,在梁某的指使下,张观土以出海走私、运输毒品每人可获取港币10万至15万元的高额报酬为条件,招募了被告人欧均喜、李土福、张水荣和同案人张某富(另案处理)、陈某(失踪),一同出海走私、运输毒品。李土福等人成功接收毒品70箱(每箱8千克,共560千克),并成功运往某国附近海域交给下家。
2011年8月,梁某再度指使张观土为其招募出海人员,张观土以出海走私、运输毒品每人可获取港币8万元的高额报酬为条件,招募了被告人欧均喜;欧均喜按照张的要求招募了麦亚五、谭伟明;梁亦在境外以18万港币的高额报酬招募了陈金喜。11月10日,陈金喜等人依旧使用先前的交接货方式,成功接驳了120箱冰毒。为躲避检查,陈金喜等人在途中把毒品藏于暗舱并封好,前往中国南海的交货地点。
2011年11月16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依法截停了该渔船,当场抓获陈金喜等4人,扣押了120箱冰毒,共计1200千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2.1g/100g。同月16日、17日,张观土、张水荣、李土福在吴川市被抓获归案。
湛江中院审理认为,张观土等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禁毒制度,走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各被告人走私、运输甲基苯丙胺数量分别为560克到1760千克不等,法院遂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作用、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林劲标 叶 辉 李蓝珊)
■本案看点■
严防死守打击海上贩毒
2010年初,张观土购买了一艘木质渔船,后对船只进行了维修和改装,在该船中舱位置加建了一个容量约为10吨的油箱。同时,张请工人将该油箱靠近右舷的一部分单独隔开作为暗舱用以藏匿毒品。
为掩人耳目,走私、运输毒品过程采用了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货物。本案中,两次交货、接货地点均选定在中国与某国相邻海域,并确定准确的经纬度。交货时,通过打手电筒灯光和接头信物“利是封”(半张港币或澳门币)作为接头暗号,接驳、卸装毒品快速进行,交接毒品后迅速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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