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第三年,也是阶段性考核验收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近日,省司法厅、省治省办举办了全省“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普法骨干)培训班,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市和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共识,细化措施,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全省各州、市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科)长以及省直各机关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重点结合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普法依法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从实现中国梦、保障和服务“三区”建设、履行工作职能等考核目的、重点、标准及考核中注意事项等作了专题培训。各地、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考核安排意见,抓好组织实施,重点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一要坚持统一领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各地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工作进度情况,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自下而上地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二要注重督导检查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兼顾督导检查与其他工作,把督导检查工作作为促进其他工作有力抓手,两手抓、两促进。三要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把握好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和方式方法。四要注重协调配合。重点衔接好督导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单位,做好迎接省考核组抽查督导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有效。
培训班上就全省“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地方、省直部门、企业阶段性目标考核评分表作了详细解释,使每一位参训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了考核标准,达到了理清思路、提高水平的目的,对圆满完成阶段性考核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文、图/赵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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