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把省委提出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当做重要任务,贯穿活动全过程,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认真梳理群众意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司法厅“十二项规定”,制定转变作风服务为民15项具体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15项“便民举措”大体可以分为两类,除了大部分服务群众的举措外,还有部分“严于律己”的内容。其中,要求机关办公纪律要有明显转变,严格考勤考核,对迟到早退、工作懒散现象零容忍。办公期间禁止擅离工作岗位,禁止聊天嬉戏,禁止浏览游戏、影视、炒股类等与工作无联系网页,禁止使用公用设施办理个人私事。对来访的基层人员和群众要文明接待,实施“一站式”服务,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不推诿。
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要求向社会公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实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统一设定投诉意见箱,完善责任追究制,厅领导直接处理超时限办理的投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网上审批。基层向厅机关报送的审批事项,因各处室原因未按时限办理的,基层有权拒绝重复提供申报材料,并按已经批复同意处理。
在服务为民的多项举措中,记者看到,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公共服务,在全省115个法律援助机构,1500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发放便民服务卡。年内办理彩票基金项目支持的法律援助案件1500件以上,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比上一年增加1万件以上,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法律援助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快速办结。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立足岗位为民服务,建立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未达到法援条件,且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全年办理100件以上。实施公证便民措施,节假日期间,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预约办理公证,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办理公证,每名公证员平均每年为困难群众办理三件公证援助事项。
此外,省司法厅还要求要通过开展化解社会矛盾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随时服务“三服务”活动,建立主动化解矛盾工作机制,提高调解质量,在全省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立调解组织,使全省60%以上人民调解组织达到规范化标准,将基层矛盾调解成功率提高到95%以上。
据了解,为确保便民举措落到实处,省司法厅党组将建立强有力的督查落实机制,力争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司法行政基层干警职工及法律服务人员看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白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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