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上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了为期4天的党组中心组学习、 交流会, 认真学习中央、 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重要会议、 文件精神。通过 “党组中心组先学一步、 学深一步”, 使该院党组成员、 巡视员、 审委会专职委员及部门负责人不断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认识, 起到群众观念入脑入心的良好效果。
会议对 “习近平同志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 、“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及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的学习。学习会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在发言中指出: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 要通过学习从思想深处明白我们的公仆身份, 摆正自己的位置, 站稳群众的立场, 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以自身良好的行为感染、带动广大干警改进作风、公正为民司法。 ”
高院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还将于 8 月 14 日上午进入讨论交流阶段, 各位党组成员、 巡视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就前阶段的学习心得体会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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