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红对省厅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做好本职工作 当好参谋助手
8月8日下午,山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会,重点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开展交流讨论,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到学习讨论中。
讨论中,大家踊跃发言,畅谈思想认识,提出意见建议,认为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把“5+3自选动作”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各自工作,找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崔国红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学习心得体会后,要求厅办公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工作要深、要实、要活,学习要深入,要认真学习党的历代领导人关于反对“四风”的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行动上起到带头作用。要讲求实效,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切忌“两张皮”,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复杂的系统性问题要及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要发动群众设计出可操作性强的活动载体,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把这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搞得丰富、活跃。同时,要充分利用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宽,积极谋划好工作,梳理完善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牵头搞好厅机关提质提效专项行动,争取将工作做得更好,成为厅机关、全系统的标杆示范。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做到忙而有序,为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
崔国红表示,厅领导、各单位班子成员都应当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到各支部的学习讨论中来,和大家交流思想,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不断迈向新阶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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