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河南

河南省高院出台意见服务航空港建设

2013-08-14 10:41: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郑州日报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服务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从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港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明确案件管辖权、服务保障港区重点建设、服务保障港区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六个方面,对人民法院如何服务和保障港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服务保障港区建设要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鼓励先行先试,对有利于航空港区建设发展的各项创新措施,依法予以司法支持。要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随着港区建设的不断推进,适时调整司法服务保障的重点,初期重点化解拆迁征地补偿、工程建设等纠纷,随着港区的成熟运行,把重点转移到航空运输、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纠纷类型上来。

    意见明确,在港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暂由郑州中院指定新郑市、管城区、中牟县三个基层法院管辖;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案件,暂由郑州中院派驻港区综合审判庭审理;发生管辖权争议的,报郑州中院确定管辖。待港区法院设立后,相关案件的管辖权另行调整。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山东民用机场公安:着力助推平安法治航空港建设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主动服务航空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