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少华
高新区是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好项目多、大项目多。针对项目建设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实际,检察机关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的指导方针,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尤为重要。
精心搞好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我院在辖区重点企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选派干警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向辖区企业发放“检企联系卡”,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12年以来,我院在辖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3次,赠送法律类书籍1000余册。我院积极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逐步健全同步参与预防制度、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督制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廉政准入制度、及时警示提醒制度、预防宣讲制度等六项制度,从源头构筑坚固的预防职务犯罪防腐墙。2012年以来,进行重大项目立项监督3个,涉及工程投资达6.6亿元;临场监督招投标项目50个,涉及工程投资达3.9亿元;商业贿赂档案查询300余次;为建设单位上预防教育课5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有力保障了辖区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强化法律监督,为企业保驾护航。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近两年来,共办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64起,其中职务侵占29起、盗窃公司财物18起。我院积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为辖区企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今年3月,石家庄高新区13家联网单位全部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入网工作,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慎重办理案件,解除企业后顾之忧。为将执法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低,彻底解除企业后顾之忧,我院始终坚持正确把握“五个区分”,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严格区分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严格区分合法的劳动、非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始终坚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即: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接受赞助与拉赞助;严禁借口办案干预发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行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观,执法必须想到稳定,办案必须想到发展。决不允许查办一起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堵塞一条供销渠道,影响引进一个投资项目等现象的发生。
(作者系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