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合法权益,安徽省司法厅与安徽省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重新核定全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通知》明确,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收费。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持安徽省司法厅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记者张秋实 通讯员彭继友)
·安徽六安舒城县三项举措掀起全民消防热潮
·安徽祁门涉黑案开庭
·安徽高院全面规划信息化建设
·安徽公安厅:五个“务必”推进行动开展
·安徽高院全面规划信息化建设
·安徽86个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单列
·安徽86个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单列
·安徽公安厅:厅长不听汇报看实效
·安徽池州中院举办廉政书画会展
·安徽合淮阜高速客货追尾酿10人遇难34人受伤惨剧
·安徽:三级以上残疾人可获免费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