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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法外柔情:为罪犯女儿寻找监护人

2013-08-13 14:21: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治新报 

    法官周生林(左三)到李女士(左一)家中看望瑶瑶

    刑庭庭长杜维军接受记者采访

    “夫妻”共同犯罪,双双被羁押,留下6岁女孩无人监管,两名被告人希望法官帮助他们找到一名监护人,一时间,难坏了利通区人民法院刑庭的几名法官。几个月的奔走,几个月苦口婆心的劝说,多少个不眠之夜,终于,在利通区法院刑事法官的帮助下,曾看护过这个孩子的李女士表示愿意抚养。

    罪犯母亲:“是法官为我找到了出路”

    “我知道自己犯了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我6岁的女儿怎么办?”在吴忠市看守所,被告人高红(化名)泣不成声。

    “是法官为我找到了出路,在他们的帮助下,孩子的保姆李女士愿意接受我女儿,这让我从内心感谢法官,我愿意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说话间,高红泪如雨下。

    高红系单亲妈妈,独自抚养6岁的女儿瑶瑶(化名),后与同案另一被告人杨兵(化名)以“夫妻”名义同居。近日,“夫妻”俩因犯容留妇女卖淫罪均被判处有期5年即将入狱改造,而高红的亲友均表示,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因此她恳求法院能给孩子指定一位监护人。

    法官:“无论多难,也要解决这个难题”

    “高红触犯了法律,依法对其定罪量刑,至此,法官的职责已完成。然而法网之外,一个母亲饱含泪水的双眼,孩子得不到妥善安置,高红又怎能安心接受改造?”这个问题在利通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周生林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无论多难,也要解决这个难题,让高红在敬畏法律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周生林下定决心。

    自第一次提审后,周生林就联系到杨兵的父母、高红的父母以及其好友马某,各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抚养瑶瑶。

    杨兵的父母年迈,还要照顾杨兵前妻留下的两个孩子。朋友马某系单亲母亲,她表示,与孩子非亲非故,一旦出现意外,不知该如何向高红交代。

    而高红与父母多年不联系,家里人都不愿管这事。后经周生林晓之以理的劝说,高红年迈的父亲表示,愿意抚养瑶瑶,但要将其带回甘肃老家。对此,高红认为,老家生活及教育条件不及银川,因此,不同意父亲将孩子带回老家抚养。

    孩子没有托付,令周生林寝食难安。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与之前帮高红带孩子的保姆李女士反复协商,李女士表示,与孩子感情很深,愿意抚养,前提是要解决抚养费问题。

    又一个难题摆在周生林面前,通过努力,最终促使高红的债务人偿还债务以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法律的神圣在于其讲原则而不讲人情,可对于法官来说,维护法律的神圣却离不开对百姓的一片赤诚之爱,法官贴近百姓,审判贴近民生,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才能彰显。”周生林法官感言。

    保姆:“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

    当日,记者随同法官周生林来到抚养孩子的李女士家中。

    李女士正和瑶瑶一起吃饭,说话间,6岁的瑶瑶一口一个“妈妈”地叫着李女士。

    李女士是一个单亲家庭,今年40多岁,供养家中两个大学生,靠给别人领孩子为生,生活困难。目前,李女士打算给瑶瑶入户,随后找最近的学校让孩子上学。

    临走时,李女士一再向周生林表示:“虽然我不宽裕,但既然应下了这事,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记者手记■

    刑事法官依程序上门家访、办案,依程序与被告人谈话,促使被告人高红深深忏悔,在周生林的关怀下,重沐心灵的阳光。

    刑罚,是对犯罪的惩治。高红的案情很简单,但法官没有一判了事。法律无情,而利通法官的法外柔情使无辜的孩子有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更重要的是,如何将中国法律传统观、现代法律理念,以及政治观念、人性情怀合理运用到案海情河中,吴忠市利通区法官作出了很好的诠释。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