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山东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把贯彻实施出境入境管理法作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点定位,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确保出境入境管理法切实得到贯彻落实。据统计,自今年7月1日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共组织各类法律宣传2700余次,接受咨询1.9万人次,依法受理签发出入境证件19万余件次。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对贯彻实施出境入境管理法工作高度重视。山东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徐珠宝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对贯彻实施的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进行专题研究。经多次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2012年底,山东省公安厅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新法、正确履行中央事权、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推动机构完善、充实人员队伍,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真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出入境管理机构建设及警力配置情况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通过独立设置、加挂出入境管理机构牌子或者机构更名的方式逐个实施攻坚,为适应新法要求、落实公安部部署、顺利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梳理新法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举全系统、全警之力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同时,加强与人事、宣传、边防、法制、警务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为新法的贯彻实施出谋划策、合力推动,确保实施工作顺利展开。
全面掌握条文规定,是保障新法正确实施、准确运用的前提和基础。山东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启动新法培训各项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系统的法律、业务和技能培训,使全体出入境管理民警在新法实施前尽快领会、掌握了新法精神和业务要求。山东省公安厅举办了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培训班,各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和省、市、县三级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根据四省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邀请的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系统同行共26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在线模拟等针对性较强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每位学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参与互动学习与工作交流,提升基础业务工作水平。全省集中培训后,各地相继开展了二次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警力1000余人次,为执法实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给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山东省公安厅成立了新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增进了广大出入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新法的了解与支持,扩大了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对新法及出入境管理工作进行持续宣传,并深入涉外学校、企业、社区等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法上门”活动,开展普法和现场咨询服务。
为做好新法施行前后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顺利完成了外国人签证证件审批签发系统、5年有效台胞证审批签发系统、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涉外案事件模块和警综平台出入境案件办理模块、公民跨省(区、市)办证系统、青岛赴台个人游系统等6个系统的研发和升级,确保了按期启用、顺利过渡。针对多个系统同时改造升级、工作任务倍增的情况,技术业务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业务工作需求梳理,制订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方案,进一步明确规范标准,细化技术要求,并根据各系统上线时间要求,分清轻重缓急,确定先后次序,卡好时间节点,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确保了各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为确保系统平稳过渡,采取业务技术融合、上下联动的方式,高效完成了相关业务培训和系统测试演练,先后培训业务制证人员100余人次,测试演练20余小时。经过周密细致的测试演练,进一步优化、完善了6大信息系统,实现了平稳过渡,为新法实施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系统及硬件环境。(记者 张瑜 通讯员 付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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