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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厅在基层开展执法“三零”争创活动

2013-08-13 10:27: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是否满意,关键看公安机关执法是否公正文明。8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8月起至2015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开展为期三年的争创“执法安全零事故、执法办案零过错、执法服务零投诉”单位活动,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和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

江苏省公安厅在给全省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纳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的县级公安机关管辖的所有派出所和治安、交巡警、刑警、经侦大队是争创活动的主体。

按照要求,各县级公安机关每月月底将参评所队达标情况报经市公安局审核后予以通报,各市公安局按季度通报本地所有参评所队达标情况,并报省公安厅 “规范办”备案,省公安厅 “规范办”按季度公示全省所有创建所队达标情况。凡当月未达标的所队,此前达标记录清零,自新达标月份重新起算。

江苏省公安厅规定,对开展创建活动绩效突出,连续三年达标的基层所队和全部“一所四队”连续三年达标的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规定,对主要负责同志或所在单位记功嘉奖。连续一年未能达标的基层所队,在省公安厅组织的所队等级评比中降一级评定,已命名的全国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荣誉予以取消;未能连续二年达标的基层所队,取消执法示范所队评选资格;连续二年未能达标的基层所队数量超过创建单位总数10%的县级公安机关,取消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评选资格,已命名的全国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荣誉予以取消。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不力、屡出重大问题以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县级公安机关,给予执法质量考评一票否决。(记者 朱琨 赵家新)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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