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在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上强调
要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中
8月12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在集中学习中央、省委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基础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恒扬带头发言,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在发言中强调,要把学习教育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指导检察实践。
蔡宁结合实际,阐释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深刻内涵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把学习教育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指导检察实践。蔡宁要求,要坚持持续学习,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通过学习,解决思想、理论、认识问题,提升思想认识,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要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把学习成果转化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带头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奋力开创我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要搞好督促检查。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世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自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广军,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熊先海,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杨建生,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胡保钢也分别畅谈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心得和体会。
(首席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