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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做客《民意中间站》节目,宣传破产保护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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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浙江高院法官前往信泰集团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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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信泰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
以企业破产为核心的金融改革司法保障工作是浙江省温州市委今年确定的金改15个重大突破项目之一,温州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通过重点宣传破产保护理念及典型个案,积极转变“闻破色变”的传统偏见,破产案件收案数大幅增长。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机制,有效应对大量破产案件涌入带来的挑战,探出了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破产审判之路。
让“破产保护”理念根植于心
2013年上半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96件,是2012年全年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的28倍,占到全省总数(228件)的86%;审结破字号破产案件24件,约占全省总数(28件)的85.7%。无论是受理还是审结的案件数量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幅度增长。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7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1件,其中2012年受理27件。“数字变化反映出温州企业面对困境的心态在变化。”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如是说。相较于之前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功能认识的不足,尚未形成正确的破产保护理念,鲜有企业选择破产之路,现如今,经历了借贷风波的阵痛和金融改革的蝶变,“破产”二字不再是温州企业界讳莫如深的词。
“局部金融风波发生后,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一度出现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出走现象。但在较短时间内,这种现象有了改观,更多企业主不再‘走为上策’,而是添了一份从容,选择用司法手段来善后和东山再起。”这种变化的背后,是温州法院今年大胆开拓、勇于担当,为企业破产提供司法保障,转变社会公众对“破产”偏见的种种努力:全市法院打开大门受理破产案件,院长一把手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策划破产宣传方案、召开媒体恳谈会,争取党政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全方位支持,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组织帮扶法官深入风险企业调研,面向企业发放破产宣传手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动各地建立破产审判基金,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环境……
“破产重整”实现企业涅槃
曾经引发温州老板“跑路潮”的眼镜业巨鳄胡福林和他执掌的信泰集团一度是温州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今年6月26日,瓯海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关联企业重整计划并终结重整程序。从2012年10月12日,信泰集团5家关联企业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破产重整,到现如今合并重整成功,用时仅8个月。5家企业债权人共申报债权42.9亿元,裁定确认债权24.5亿元,涉及债权人616人,职工2000多名,对外投资公司16家,是温州目前受理的涉及人数最多、资金最大的企业合并重整案。法院通过综合运用“营业重整+债务重整+股权重整的方案”模式,最终使“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第一案”司法重整获得成功,部分债权人获得100%清偿。
从信泰的凤凰涅槃,到百年老字号药企“折翼”海鹤的再度展翅高飞,再到温州首例司法重整企业星球包装的腾笼换鸟……法院司法重整助推企业焕发着“第二春”,为更多身陷经营困局却苦苦支撑的企业提供了司法重整的范本。
“打个比方,同样是一堆铁,如果选择清算,只能当废铁卖掉,而如果选择重整,它就可以变成铁制品后再卖掉,两者价值的大小不言而喻。”徐建新说,司法重整就好比一剂“强心针”,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债转股等形式,让危困企业卸下包袱、转型升级、重新上路。对企业来说,一旦申请破产重整,债权人就暂时不能追究债权,使得企业有了喘息之机;对债权人而言,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债务清偿,同样是种保护。今年上半年,温州法院已成功审结9件司法重整案件。
“破产清算”试行简化审理
大量破产案件的涌入,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众所周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事务性工作繁重,是横在商事审判中的一块难啃的硬骨头。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温州调研金改司法保障工作时,要求温州法院先行先试,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为全国法院提供经验借鉴。温州法院开始了摸着石头探路的开拓之旅。
“一般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都需要一、二年,有些甚至几年、十几年,这将不少愿意选择破产的企业阻挡在了破产道路之外。”徐建新介绍说。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是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温州中院领导班子带头调研,到外地法院学习取经,将破产审判简化审理机制列为2013年度十大重点项目之一,并确定辖区鹿城、瑞安、乐清三家基层法院作为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试点法院,对淘汰产业或“植物人”企业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破产清算和市场退出机制,“去年,温州法院共运用简化审理程序成功审结十一件企业破产案件,今年力争突破一百件。”
2013年4月16日,温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全面总结了前期试点经验,发布《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规定,凡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破产案件,均可试行简化审理程序:即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主要破产参与人协商一致同意简化审理程序的;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同时,《会议纪要》明确了审限要求,规定对试行简化审理程序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对其中无任何财产且可以向债务人或其负责人、股东直接送达相关文书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3个月内审结。
据悉,今年上半年,温州两级法院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全部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此外,《会议纪要》还为破产案件在诉讼费交纳上打开“便捷之门”,即试行简化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在依法计算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半收取;对于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的破产案件甚至可以免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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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法院成功审结欧健医用器材公司重整案件
6月17日,龙湾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欧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
欧健医用器材公司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注册,定点生产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大型生产企业。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司法重整程序。重整过程中,该院指导管理人采取股权重整模式并引入了战略投资人。6月17日,该医用器材公司重整成功,减免债务负担近5亿元,生产经营未中断,公司规模也得以扩大,并走上正常发展轨道。
文成法院积极化解两公司十年破产积案
文成县烟糖、食品两公司原属国有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力,逐渐被市场淘汰,两公司于2001年申请破产。但因原企业土地被占用、债权关系复杂、清算小组人事变动等历史原因,成为遗留破产案件已达10余年。
文成法院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厘清难题,调整清算组人员,举行管理人会议,并召集债权人协商确定涉案土地处置办法及债权分配方案,妥善安置原两企业职工,全力化解十年破产积案。
瑞安法院将司法网拍引入破产程序
日前,瑞安法院将网络司法拍卖引入破产程序,针对权属清晰、无地域性政策限制的破产财产,建议、引导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申请,对破产企业财产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进行处置。
针对厂房土地、特种设备等有特殊交易限制的财产,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了解政策规定,及时告知竞买人,防止出现因政策原因而导致流拍现象的发生。目前该院已收到两家破产企业管理人的网拍申请,并已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平阳法院多措并举审理破产案件
平阳法院就案件的难易程度分三批报温州中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一方面繁简搭配可以优化配置提高处理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管理人报酬、破产费用等支出,做到破产效益最大化。同时,考虑到管理人多为温州律所,所设申报地点与平阳较远,另因部分重大案件申请人较多,若只设一处会有囤积现象,因此该院决定在管理人所在地设点外,另由管理人指派工作人员进驻法院或破产企业设点进行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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