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深谋远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而将“形式主义”放在四风之首,也足见其流弊之广、危害之大。“形式主义害死人”,其危害,不仅在于装腔作势、有名无实,还在于它的“异化”作用,让一切工作变味走样,最后实事泡汤、好事办砸。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大量存在。如,“一般性的调研多,深入调研少”,“就事论事的联系多,思想感情的联系少”,“一阵风式的联系多,长期扎根联系少”,等等。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要避免“联系群众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应做到三个“要”。
要带着问题去调研
检察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在新时期,经济结构在转型升级,社会思潮也在发生巨大变化。在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何新要求新期盼?检察执法理念、方式是否过于陈旧亦或是过于超前?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因此,要经常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诚然,调研是开展好一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但综观近些年来的调研工作,不管从内容上还是调研材料对工作的指导作用上,总体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后主动深入调研思考的不多。因此,调研工作应本着求精不宜多、求实不宜虚的原则,结合职能、重点突出,带着问题去调研,切实促进工作发展。如屡屡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案件,老百姓认为是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还是司法机关打击不力?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上,对未成年犯,老百姓认为应该放在管护基地挽救还是关在监管场所更好?查办发生在基层村(社区)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后,老百姓的想法如何?检察机关还要进一步做什么才能使案件查办效果更好?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思考。相信只要带着问题进基层、联系群众,检察工作就不会偏离重心,并且一定会做得有声有色。
要怀着真情去执法
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群众路线,对有利于大局稳定、有利于民生稳定的案件坚决查办,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一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健全信访接引工作机制,探索视频接访、点名接访,方便群众在基层反映问题、提出诉求。重点建设“检察为民中心”,专门设置服务大厅、检察长接待室、视频接访室、网络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司法警务工作室等主要功能区,添置“便民箱”,配置了饮水设备及雨伞、应急药品等便民设施,摆放多种宣传资料,使接待场所更趋人性化,提升检察亲和力。二是依法严打危害民生民利案件。在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征地拆迁三大领域出重拳、见成效。依托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根据两高最新的司法解释,督促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的案件。如何用好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亲民、护民举措,需要我们设身处地考虑、脚踏实地推进。
要保持恒心去联系
一阵风式的联系,或者仅仅是在个案上听取群众意见,是浮在面上、形式主义地联系群众的表现,不符合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要想密切联系群众,就应当有相对稳定的联系点,经常下去看看,听听意见;就应当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想到群众的利益;就应当持之以恒地把为民举措落实到位。
“人之云,非知之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大概意思是,知道不是最难的,行动才是最难的,不仅行动是最难的,善始善终才是最最难的!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还是要“带着问题调研、怀着真情执法、保持恒心联系”。
(本文作者系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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