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理论频道> 理论头条

走出“社会性的二难困境”

2013-08-12 09:42: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日报 

    心理的转型需调适,更需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主持人:矛盾心态的产生,有社会发展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要摆脱这种心态,需从哪些方面努力?

    李伟民:社会的转型必然带来社会心理的矛盾,而社会心理矛盾的加剧则会导致社会控制的失序乃至无效,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激发因素,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高度重视社会心态建设。对于社会转型中人的心理的变迁转型所出现的问题,根本还是在于社会变革与转型的良好进行,缺少了这点,什么样的灵丹妙药都只能是自我安慰,甚至适得其反成为毒药。而关键所在则是给出希望和方向,消解迷茫与困惑,引导行为的选择,纠正偏差和错失。总之,心理的转型更多地应该是一种调适,而不应该是一场革命。

    处在转型时期,人们旧的是非观念已经打破,而新的是非观还没有建立起来,对是非的判断标准还不明确,出现了诸多社会矛盾心态,不知道用什么标准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至于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在是与非、善与恶面前,容易判断失误,做出错误的选择。人们生活在社会上,如果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做事就失去了方向,甚至会丧失正义感和责任感。是非颠倒的环境下,善良很难受到保护,公平也难以实现。促使人们的心理转型,消除当前的矛盾心态,首先是要促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非分明,应该是我们做人的底线,做事的原则,也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当是非分明成为绝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的时候,社会公平才可能实现。

    宋惠昌:人民群众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动力。群众本身出现的问题,诸如由社会不公正而形成的不和谐社会心理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靠群众自己去解决。“不公则怒”、“不平则鸣”,这是正常的人性使然。相反地,群众一旦获得了实际上的公平、正义,那么,他们就会积极创造和谐的社会心理环境,而这正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的一个必要的社会条件。

    李建华:由不满到失望,由失望到逆反,由逆反到偏见,这是一根社会变态心理的可怕链条,或者说是一种逐渐升级的社会心理病症。从社会心理失调状况看,社会偏见是一级失调,需采用“急诊法”,尽快调整;逆反心理是二级失调,需采用“矫正法”,恢复人们的正常思维;失望心理是三级失调,需采用“预防法”,使民众对社会发展充满希望。三级调适方法只能是基本思路,要真正“理顺人心”,从根本上有待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妥善解决,有待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心理四维要素的综合变革,有待于高层次上心与物、道与义的平衡。

    消除矛盾心态,不宜单纯靠道德理想

    主持人:要消除这些矛盾心态,从制度层面上我们需要做哪些努力?

    成伯清:消除这种状态,关键在制度设计:根据实际的行为逻辑来制定规则,而非单纯从道德理想出发。当然,崇高的道德非常重要,是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但如果在只需要或者只能够守住底线的地方偏偏高蹈起来,结果就难免流于虚伪。

    宋惠昌:关于制度层面的建设,应着力构建社会情绪疏导机制,为促进社会心态良性发展创造环境。具体来说,可从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从而走出社会性的二难困境。

    首先,拓宽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在完善现有合法的利益表达渠道基础上,还可以在现有体制的张力内开辟新的、合法的表达渠道,从而让不同阶层的群体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另外,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矛盾,个体利益诉求有其分散性、局部性和不可控性,个人作为表达主体的利益表达形式一般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往往代表特定人群的利益诉求,它们在实现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方面起着桥梁和中介作用。因而,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方面的作用。

    其次,构建协商和对话的双向交流机制。一个健全规范的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可以引导各个社会阶层、群体和成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利益表达并不意味着仅局限于利益主体单方向提供信息或申诉疾苦,利益主体还应获得及时有效的反馈,构建利益表达双向交流机制,才能实现利益表达应有的功能。

    再次,拓展社会支持系统。在心理负荷越来越大的现代社会,传统的社会支持却在不断弱化,因此,需要拓展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支持力量,重视社会支持网络建设。一方面,政府要提供有效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通过民间和社会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生活压力较大的民众,使民众在危难困境时可以得到来自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等的帮助,减少身心的压力。

    (主持人:张记合)

    阅读延伸二

    解决社会矛盾心态的几种学术观点,哪种更有说服力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的变革转型所导致和引发的环境现实的改变主要表现为新生的取代更替旧有的,是一个新旧更替与转换的过程,新旧之间既不相同也难以相容,相互是矛盾和对立的,其间必然有心理、观念与行为等方面的矛盾对立和冲突。当社会的变革转型基本完成实现后,矛盾冲突的心理才会逐渐消解和平息。从心理学来看,这样的心理转型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观念和思想的改造和重建的过程。

    还有一种观点则主张,社会的变革与转型所引发的社会环境和现实生活的改变并不是简单直线式的新旧的交接与更替,而是一个复杂艰难的新与旧的重组和整合的动态渐进的过程,其间不同的心理、观念与行为的多元并存,相互间的碰撞、争辩与竞争在所难免,因而往往会导致人们心理上的困惑迷茫以及行为上的偏差与错失。当社会的变革转型实现了社会中新与旧的延续对接及重组整合后,种种迷茫困惑的心理与偏差错失的行为都将得以矫正和修复。在此,这样的心理转型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和行为的调整与适应的过程。

    在这两种分析主张之外或之间的,则有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既有矛盾冲突,也有迷茫困惑,在此情境下社会与人的心理的变革和转型也将更为复杂和艰难。改革开放以来,发生在我们国家的变革与转型虽然也有矛盾与冲突,但更多的还是延续对接中的重组与整合的问题,在心理上也更多的是迷茫困惑和错失的问题,是一个如何选择而不是没有选择的问题。

    ——李伟民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