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院长 汤国生
对话背景
审判管理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也是当前法院改革的重点。近年来,各级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从总体上看,提高了审判质效,提升了队伍素质,促进了司法公正。但由于对审判管理工作功能定位认识的偏差和审判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失误,审判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审判管理的预期效果。
问题:过分“以数字论英雄”
法周刊: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管理,旧有的审判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更不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以扬中法院的反思来看,审判管理工作中都存在哪些问题?
汤国生:扬中法院主动作为,自查自纠,发现当前的审判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纳入监管的审判质效指标过多过细。近年来,审判质效考评指标日趋“精细化”,从原来的25项指标增加到现在的37项指标。有些法院为了适应上级法院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的变化,刻意改变原有的工作目标和方向,不尊重司法工作规律,盲目追求高指标,以致疲于应付,甚至弄虚作假。
重结果管理轻过程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审判绩效考评排名不是衡量审判质效好坏的唯一标准,但却是最为重要的标准,这直接导致大多数法院只注重“以数字论英雄”的结果管理,忽视“以人为本”的过程管理,只注重数据的对比、分析、优化,忽略了审判过程的指导、监督、规范。
宏观管理能力呈弱化趋势。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的越趋“精细化”,间接促成法院微观管理能力的不断加强,但宏观管理能力并没有同时得到提升,甚至存在弱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审判资源的调配不能紧跟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季度性、年度性的审判管理目标不够明确,源头性管理难题解决力度不大等。
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存在脱节现象。随着审判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法院的审判质效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有些审判质效数据反映出的审判业绩与社会的评价之间却不相一致,甚至大相径庭。如通过审判质效指标反映出的执行业绩非常出色,近乎完美,但社会上反映执行难的呼声从未减少过,仍然是司法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应对: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法周刊:从前面的情况来看,你们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来查找不足。那么,既然存在这些突出的问题,扬中法院如何解决?
汤国生:认识上的统一带来行动上的一致,今后,我们将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正确处理加强审判管理与保障审判独立的关系。正确定位审判管理权,审判管理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审判权公正、高效、有序运行,而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加强审判管理的最终目的。保障法官审判独立,以尊重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为前提,强化宏观管理和指导,而非对个案的直接介入和决定。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审判管理理念,最大限度调动和保障一线法官工作积极性,实现法院审判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正确处理结果管理和过程管理的关系。首先要转变理念,摒弃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过程监管是管理之“本”,结果目标是管理之“末”。其次要优化方法,做到“全面覆盖、有的放矢”,即立足立案审批、送达、调查取证、庭前准备、证据交换、庭审、合议案件、结案、归档及审限监控全过程。再次要明确重心,“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重点突出定案把关机制、质量评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的管理效能,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能,细化案件指导和定案把关标准。
正确处理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关系。一是转变管理方式,行政型向指导型转变,数据型向实质型转变,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促成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有效结合;二是细化管理要求,提高管理层的宏观决策能力,形成审判委员会、院领导参与庭审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定案把关评查的常态化机制;三是常态管理教育,“审判管理无大小”——每位法院干警都是审判管理中的一员,建立审判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
正确处理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关系。调整考评体系,应根据各个地区不同情况对考核的指标设定合理的区间值;大力提高法官素质,要强化审判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技能。通过学习和教育,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通过法律文书上网,庭审网上直播,邀请公众参与审判、执行活动,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等,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得到充分体现。
今后:构建审判管理新格局
法周刊: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是保障司法走向公正与高效的必由之路,在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方面,扬中法院今后有何打算?
汤国生:可以这样说,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努力的方向,就是继续科学谋划审判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审判管理新格局。
为了加大审判管理的透明度,我们坚持开门纳谏,将“请进来”与“走出去”二者相结合,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审判管理。今年以来,我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注重将“三评查”活动与邀请百名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相结合,有力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社会化的同时,将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不断纵深推进,我们坚信,通过不懈努力,审判管理工作将逐步驶向“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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