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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文风会风一起改

2013-08-12 08:3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克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现象,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全省法院会议及文稿起草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拟定九条新规转文风改作风,包括:以省高院党组名义召开,内容涉及法院整体工作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以省高院名义召开,各部门主办的全省法院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大力倡导召开结合工作实际、有利调查研究的座谈会、现场会等小会、短会,严格控制务虚会、研讨会、论坛、纪念会、年会等,确需召开的,需报经省高院党组研究同意。

    今年1至7月,法院系统全省性会议已减少54.5%,文件已减少34.2%。在全省性工作会议和法院近期面向社会各界开门整风的各类座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等院领导一般不准备书面稿,而是脱稿发言、即席点评、即席总结。(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陈飞翔)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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