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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政策初见成效

2013-08-10 11:11: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8月7日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30.32%和5.37%,同比分别上升14.44和1.82个百分点,共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49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对涉罪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政策已初见成效。

据了解,修改后刑诉法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立特别程序以来,江西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对该省检察机关2012年度未成年人刑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通过每月通报未检工作、制定未检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推动未检工作机构建设等举措,积极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政策。截至目前,该省共有1个市院和16个基层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检处(科),另有56个院设立了未检工作办公室,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要求,承担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案件具体办理和业务指导职责。

该省检察机关立足办案,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丰城市检察院成立集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职能于一身的“阳光之家”工作平台;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推行“女子公诉组”,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以审查起诉工作为核心,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重点的办案模式;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今年1月成立未检科时,由18名本院干警和6名社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未成年人工作志愿者队伍也同步成立,其中7人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对可能存在心理疾病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矫治。(记者 欧阳晶 通讯员 胡文星)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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