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辽宁

辽宁百日清案行动提升执行公信力

2013-08-10 11:00: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借助“110”指挥系统,最终找到了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薛某,并向其详实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具体方案。

    薛某听后很认可地说:“就冲你们这么认真的工作态度,咱信得过!”并主动写下息访保证。

    这是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在辽宁法院系统自今年6月17日开展“百日清案行动”以来,利用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成功化解的一起涉执行信访案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闫振喜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自“百日清案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化解列入清案范围信访积案的同时,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

    行动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

    “实践证明,执行工作仅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执行难题。”沈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孔岩向记者介绍,在“百日清案行动”中,通过联动机制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高消费、追查其行踪等已成为处理此类案件不可或缺的手段。

    围绕改善执行环境,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本溪市中院先后与13家单位会签下发了《本溪市民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使联动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方法。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笑威介绍,在“百日清案行动”中,当地通过市政府“诚信本溪”网络平台,限制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压缩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活动空间。

    实行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执行局长开门倾听当事人声音;全院干警手机和办公电话公开……这些贴近群众的做法,是海城市人民法院在“百日清案行动”中建立和完善的执行便民制度。

    “除了便民,还要护民,在执结的每一起案件中切实体现出法律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海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李延辉这样说道。

    据统计,“百日清案行动”以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已经有28件长年积压的未结执行案件通过“阳光执行跟踪行”顺利执结。

    皇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斌向记者介绍,这个“阳光执行跟踪行”就是让当事人直面执行办案过程,每个环节由当事人确认,以此作为执结案件的重要依据。

    “执行公开是提升执行公信的重要途径,法律的公平正义、司法的公正公信、执行过程的艰辛、法院对执行结果的无奈等都可以通过执行公开充分得到展现,以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认可。”闫振喜说。

    闫振喜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将继续把“抓质量、强管理、提素质、转作风”作为重点,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使辽宁法院执行公信力有明显提升。(记者 霍仕明 见习记者 韩宇)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辽宁法院围绕“五个重点”践行群众路线
·辽宁法院五年受理知产案4909件
·辽宁法院清查涉执信访案 执行错误所致上访限期纠正
·辽宁法院开展涉执行信访“百日清案行动”
·辽宁法院对案例、调研、司法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辽宁法院社会化多元大调解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辽宁法院社会化多元大调解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辽宁法院开展源头化解、诉前调解工作纪实
·辽宁法院首场网络司法拍卖在沈阳“落锤”
·辽宁法院:用学习提能力 靠作风赢公信
·辽宁法院“四进”活动纪实
·辽宁法院将实现“隔空”提审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