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麻江法院一直把干警下基层开展帮扶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活动载体,按照“进农家、访民意、听民生、解民忧”四项要求,牢固树立“亲民爱民”理念,真正达到了“活动见实效、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的目的。
麻江法院把开展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帮扶三户,科级干部每人帮扶两户,一般干警每人帮扶一户,由各庭室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开展帮扶工作,发挥表率作用,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三级联系”制度,该院坚持到基层开展民意调查,摸清群众的具体需要,了解致贫原因,力争使贫苦户行路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院干警深入帮扶村寨——下司镇清江村,到村民家中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群众需要什么,需要我们解决什么”。
该院还建立健全帮扶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定职责;在深入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不干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增加群众负担,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