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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座谈会议上,青铜峡市司法局获得“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青铜峡市司法局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按照“夯实基层基础、整合调解资源、加大排查力度、提高调处能力、激发调解活力”这一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各方力量,扎实开展“千人万件工程”,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年来,青铜峡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169次,调解矛盾纠纷3475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45件),调处成功3376件,调处成功率达97%。
荣誉档案
2010年1月,青铜峡市司法局获得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010年8月,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9月获得全区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3月,获得全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2011年6月,获得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1年7月获得全区五五普法先进县(市);2011年10月,获得全区敬老模范单位;2013年7月,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先进单位。
实现“四级”调解网络无缝衔接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我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血汗钱?”农民工马某拿着期盼已久的血汗钱,激动地说。近日,经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青铜峡市一企业两天内支付农民工工资24万元。
2012年6月,宁夏某建设公司承包宁夏某公司发包的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的汽车改装厂工程,工程竣工后,宁夏某建设公司以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近24万元。经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政策,并组织两个公司进行工程核算,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宁夏某公司支付马某某等4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4万元,调解员监督宁夏某公司在两天内履行协议内容,将24万元打入农民工的账户上,使得农民工满意而归。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青铜峡市保证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稳控和化解。
为了化解多元化矛盾纠纷,青铜峡市司法局从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抓基层入手,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实完善镇村(社区)调解组织。结合村(社区)换届,及时调解充实各级调委会,调解员由638名增加到743名,实现镇、村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无缝衔接。目前,全市共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28个。
青铜峡市司法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一批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工企矛盾纠纷、劳资纠纷,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先后在交警队、卫生局、农资市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消费权益纠纷等调解工作室,发挥良好的作用。
去年上半年,青铜峡市司法局择优聘请30名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基础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在该市信访大厅设立的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个镇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受调解委员会指派主持调解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疏导、协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息诉止纷。上半年,该市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60起,成功调解24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7%。
推行“一庭两所”所(庭)长授课普法制
今年以来,青铜峡市司法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在该市各镇推行“一庭两所”所(庭)长讲授普法课,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该市辖区8个镇1街道办事处,利用每月镇(街道)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日,协调驻镇的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轮流向领导干部上法制课。这一举措,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青铜峡市司法局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培训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各调委会主任由司法局组织进行年度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按季度进行培训;邀请公、检、法等部门具有较高法律知识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及律师组成讲师团,逐镇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联合法院设立流动法庭巡回办案,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参与庭前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员;与青铜峡市广电局联合,开办《与法同行》栏目,说法律、讲案例,以案说法。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及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调查问卷了解群众法律需求
“家中小狗走丢,邻家的院子里传来一阵阵狗叫声,很像自己家的那只,你应该怎样办?你知道‘12·4’是什么日子吗?你最关心的是哪几部法律法规……”近日,青铜峡市在该市城市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
此次问卷调查覆盖该市辖区所有社区,每个社区选45户以上,采取集中填写、入户填写相结合的方法,调查问卷主要设置情景与行为、素养与常识、态度与反应、居民与法制教育、居民看媒体宣传等综合调查选择题,了解社区群众的真实法律需求。
青铜峡市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信息反馈机制、重大社情报告机制、突发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针对城乡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生态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土地流转等易发矛盾纠纷的问题,坚持普法先行,靠前服务,组织法制宣传进村入户,为群众解疑释惑;依托四级调解网络深入村队、社区、企业、工地等场所进行摸排,边排查边调处边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围绕重大活动、项目开工等,落实定责任范围、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调处责任人,包案结事了的“四定一包”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民生工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近日,青铜峡市司法局峡口司法所联合青铜峡市公安局峡口派出所等化解了一起因“四沟葱”引发非正常死亡,死者家属因此大打出手的疑难纠纷。
6月13日16时许,家住青铜峡市峡口镇西滩村的杨某到早已不打粮食的晒场上种葱时,邻里金某某听说后来到场上,与杨某就使用权发生争吵,杨某叫来原任和现任队长李某某、谭某某确认时,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在场的两位队长拉开后各自回家,不料,金某某在回家途中突然跪地身亡。
金某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立即找到杨某,并揪住杨某的头发连拉带拽地将其拉到死者现场,并打了杨某一个耳光,杨某当场昏过去。事发后,在场的队长拨打120和110。经医护人员检查确认金某某已经死亡。当晚,金某某女儿听到噩耗,一怒之下将杨某家的大门砸开,把其家中的一台液晶电脑显示屏和门窗玻璃砸坏。
事发后,青铜峡市司法局峡口司法所与峡口派出所、青铜峡镇法庭联合对这起纠纷紧急进行调查,从6月13日至14日经过调查,确定死者与杨某未发生严重肢体接触,并且经过青铜峡市公安局法医调查及鉴定,确认金某自身患有心脏病,系突发心脏病死亡。死者家属找到峡口派出所要求处理,峡口派出所请求峡口司法所共同联调。两所立即展开两夜两天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家属及亲属互不相让,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于是,司法所、派出所启动“三调联动”程序,请求青铜峡市青镇法庭及峡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联合调解。经过联调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几个昼夜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杨某家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3.5万元,并且杨某家属对死者金某某的女儿及儿子打人、损坏其财产给予谅解,并自愿承担财产损失和杨某的住院费,至此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得到化解。
“婚姻说和室”调出和谐情
今年3月,青铜峡市张某和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要求离婚,在“婚姻说和室”工作人员的热心调解下,两人尽释前嫌,牵手回家。
为避免当事人草率离婚,青铜峡市司法局联合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说和室”,积极开展协议离婚适当调解活动。“说和室”的成立拉近人民调解员与群众的距离,在“说和室”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调解员提意见、说问题。在调解中,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准症结,注重方法,用各种方式消化矛盾、化解怨气,使当事人思想得以沟通、情绪得到缓解,从而达到互解互谅的目的。今年以来,通过调解并和好的夫妻共计62对。
2007年7月,35岁的张某(女)离异后与李某相识并恋爱,此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9月,李某以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2009年10月份张某发现已怀孕,并想生下这个孩子。然而李某认为自己长期酗酒,担心影响胎儿,便强迫张某引产,两人由此发生争执。2010年4月,怀孕7个月的张某经医院确诊腹中胎儿发育异常,于是接受了引产手术。随后,盼子心切的张某与李某再次因怀孕之事发生争执,后李某借休养名义将张某送回娘家居住。因失去孩子,加之与“丈夫”李某发生矛盾,张某引发产后抑郁症,精神状态非常差。李某对张某的病情不管不顾,甚至拒绝支付李某的医疗费及生活费。2012年2月,张某求助青铜峡市司法局,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共计8万元。该司法局分析本案认为,双方同居期间购买住宅房的事实没有证据加以证实,而人民法院也无法确认该房屋的共有性质,于是,改变诉讼思路,变更诉讼请求。
2012年3月,张某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同居期间经济帮助。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给付张某经济帮助3000元。
青铜峡市司法局立足“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检察院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优秀法官薛伟萍的影响力,在各司法所、各村设立“薛伟萍调解工作室”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在市人民法院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窗口),指派专人常驻,在诉前、诉中、执行阶段全方位发挥人民调解的一线作用,依托司法所和基层法庭开展调解工作,优势互补。综治、检察、法院、司法联手启动调委会审判站互聘制、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特邀诉讼调解员的网络建设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紧密衔接。
小纠纷不出队一般纠纷不出村
青铜峡市邵刚镇片大人多,特别是甘城子移民地区,人员复杂、矛盾多发,这里的人民调员经常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
2011年12月15日,辖区大沟村4队马某5岁男孩在邵刚镇大沟小学上学前班,因校门脱轨被砸死,家属张口要求学校赔偿100万元。司法所所长朱学义积极组织青铜峡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经过3天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达成46.5万元赔偿协议。
青铜峡市司法局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制当中,进行重点考核,有力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公开向社会招考选聘30名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报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出台《青铜峡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将以案定补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依照标的额大小及案件疑难程度,每件按照30元到1000元不等的标准予以补助;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市政法系统表彰的范围,各镇也进行表彰奖励,从而激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近日,青铜峡市大坝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芦某罢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3年5月,青铜峡市大坝镇陈俊村村民芦某来到青铜峡市大坝司法所,反映陈俊村加油站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使加油站垃圾长期积落在芦某的果园里,且加油站围墙遮阴,导致果园果树严重受损,为此,他曾找相关部门要求赔偿,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找到司法所,请求对此纠纷协调处理。大坝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立即前往芦某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原来,芦某家果园离加油站仅一墙之隔,加油站的生活垃圾堆满芦某家的果园,而加油站的围墙也影响果园的采光。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4次冒着酷暑赶往陈俊村,就加油站影响芦光平果园收入及赔偿标准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为使调解成功,司法所特邀陈俊村调委会主任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陈俊村加油站一次性赔偿芦某经济损失费5000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推进青铜峡市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4个难题,破解了矛盾纠纷易激化而信息反应相对滞后的难题。
1896名矛盾纠纷信息员将矛盾纠纷排查的触角延伸到了车间班组、单位科室、居民楼栋和农村队组,延伸到了城乡的每一个角落,成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现矛盾纠纷的探测器;
破解了矛盾纠纷频发而调解力量相对不足的难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总量的大幅扩充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使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都有人管、有人调,形形色色的重点对象都有人盯、有人包。
破解了矛盾纠纷复杂多变而调解队伍素质相对低下的难题。大量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懂政策、懂法律的志愿者的参与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队伍的总体素质,极大地增强了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
破解了重特大纠纷时有发生而人民调解手段单一难以及时化解的难题。“千人万件”活动在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本土资源,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同时,进一步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整合起来,形成了对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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