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说和室”调出和谐情
今年3月,青铜峡市张某和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要求离婚,在“婚姻说和室”工作人员的热心调解下,两人尽释前嫌,牵手回家。
为避免当事人草率离婚,青铜峡市司法局联合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说和室”,积极开展协议离婚适当调解活动。“说和室”的成立拉近人民调解员与群众的距离,在“说和室”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调解员提意见、说问题。在调解中,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准症结,注重方法,用各种方式消化矛盾、化解怨气,使当事人思想得以沟通、情绪得到缓解,从而达到互解互谅的目的。今年以来,通过调解并和好的夫妻共计62对。
2007年7月,35岁的张某(女)离异后与李某相识并恋爱,此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9月,李某以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2009年10月份张某发现已怀孕,并想生下这个孩子。然而李某认为自己长期酗酒,担心影响胎儿,便强迫张某引产,两人由此发生争执。2010年4月,怀孕7个月的张某经医院确诊腹中胎儿发育异常,于是接受了引产手术。随后,盼子心切的张某与李某再次因怀孕之事发生争执,后李某借休养名义将张某送回娘家居住。因失去孩子,加之与“丈夫”李某发生矛盾,张某引发产后抑郁症,精神状态非常差。李某对张某的病情不管不顾,甚至拒绝支付李某的医疗费及生活费。2012年2月,张某求助青铜峡市司法局,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共计8万元。该司法局分析本案认为,双方同居期间购买住宅房的事实没有证据加以证实,而人民法院也无法确认该房屋的共有性质,于是,改变诉讼思路,变更诉讼请求。
2012年3月,张某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同居期间经济帮助。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给付张某经济帮助3000元。
青铜峡市司法局立足“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检察院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优秀法官薛伟萍的影响力,在各司法所、各村设立“薛伟萍调解工作室”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在市人民法院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窗口),指派专人常驻,在诉前、诉中、执行阶段全方位发挥人民调解的一线作用,依托司法所和基层法庭开展调解工作,优势互补。综治、检察、法院、司法联手启动调委会审判站互聘制、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特邀诉讼调解员的网络建设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紧密衔接。
小纠纷不出队一般纠纷不出村
青铜峡市邵刚镇片大人多,特别是甘城子移民地区,人员复杂、矛盾多发,这里的人民调员经常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
2011年12月15日,辖区大沟村4队马某5岁男孩在邵刚镇大沟小学上学前班,因校门脱轨被砸死,家属张口要求学校赔偿100万元。司法所所长朱学义积极组织青铜峡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经过3天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达成46.5万元赔偿协议。
青铜峡市司法局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制当中,进行重点考核,有力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公开向社会招考选聘30名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报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出台《青铜峡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将以案定补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依照标的额大小及案件疑难程度,每件按照30元到1000元不等的标准予以补助;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市政法系统表彰的范围,各镇也进行表彰奖励,从而激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近日,青铜峡市大坝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芦某罢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3年5月,青铜峡市大坝镇陈俊村村民芦某来到青铜峡市大坝司法所,反映陈俊村加油站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使加油站垃圾长期积落在芦某的果园里,且加油站围墙遮阴,导致果园果树严重受损,为此,他曾找相关部门要求赔偿,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找到司法所,请求对此纠纷协调处理。大坝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立即前往芦某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原来,芦某家果园离加油站仅一墙之隔,加油站的生活垃圾堆满芦某家的果园,而加油站的围墙也影响果园的采光。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4次冒着酷暑赶往陈俊村,就加油站影响芦光平果园收入及赔偿标准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为使调解成功,司法所特邀陈俊村调委会主任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陈俊村加油站一次性赔偿芦某经济损失费5000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推进青铜峡市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4个难题,破解了矛盾纠纷易激化而信息反应相对滞后的难题。
1896名矛盾纠纷信息员将矛盾纠纷排查的触角延伸到了车间班组、单位科室、居民楼栋和农村队组,延伸到了城乡的每一个角落,成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现矛盾纠纷的探测器;
破解了矛盾纠纷频发而调解力量相对不足的难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总量的大幅扩充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使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都有人管、有人调,形形色色的重点对象都有人盯、有人包。
破解了矛盾纠纷复杂多变而调解队伍素质相对低下的难题。大量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懂政策、懂法律的志愿者的参与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队伍的总体素质,极大地增强了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
破解了重特大纠纷时有发生而人民调解手段单一难以及时化解的难题。“千人万件”活动在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本土资源,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同时,进一步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整合起来,形成了对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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