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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座谈会议上,青铜峡市司法局获得“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青铜峡市司法局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按照“夯实基层基础、整合调解资源、加大排查力度、提高调处能力、激发调解活力”这一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各方力量,扎实开展“千人万件工程”,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年来,青铜峡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169次,调解矛盾纠纷3475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45件),调处成功3376件,调处成功率达97%。
荣誉档案
2010年1月,青铜峡市司法局获得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010年8月,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9月获得全区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3月,获得全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2011年6月,获得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1年7月获得全区五五普法先进县(市);2011年10月,获得全区敬老模范单位;2013年7月,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先进单位。
实现“四级”调解网络无缝衔接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我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血汗钱?”农民工马某拿着期盼已久的血汗钱,激动地说。近日,经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青铜峡市一企业两天内支付农民工工资24万元。
2012年6月,宁夏某建设公司承包宁夏某公司发包的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的汽车改装厂工程,工程竣工后,宁夏某建设公司以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近24万元。经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政策,并组织两个公司进行工程核算,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宁夏某公司支付马某某等4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4万元,调解员监督宁夏某公司在两天内履行协议内容,将24万元打入农民工的账户上,使得农民工满意而归。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青铜峡市保证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稳控和化解。
为了化解多元化矛盾纠纷,青铜峡市司法局从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抓基层入手,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实完善镇村(社区)调解组织。结合村(社区)换届,及时调解充实各级调委会,调解员由638名增加到743名,实现镇、村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无缝衔接。目前,全市共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28个。
青铜峡市司法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一批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工企矛盾纠纷、劳资纠纷,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先后在交警队、卫生局、农资市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消费权益纠纷等调解工作室,发挥良好的作用。
去年上半年,青铜峡市司法局择优聘请30名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基础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在该市信访大厅设立的青铜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个镇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受调解委员会指派主持调解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疏导、协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息诉止纷。上半年,该市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60起,成功调解24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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