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和李仲彬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昨(8)日下午,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率省检察院多名副检察长等相关领导及省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行,走进省律师协会,听取了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10名律师围绕“全面构建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发言。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出席座谈会。据了解,继2011年我省首次召开检察官与律师恳谈会后,这是双方第二次“恳谈”。
“个别案件的教训显示,律师角色缺位或者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得不到应有重视,发生冤假错案的风险就会很高”,邓川指出,要高度重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辩证地认识检察机关与律师的关系,全面保障律师参与诉讼的法定权利,并积极拓展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沟通联络机制。“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律师的帮助。”邓川提出,检察机关与律师应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加强对律师的检务公开、强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深化律师与检察机关的互动交流,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常态机制,真正实现良性互动。
李仲彬表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希望全省律师珍惜良好执业环境,自觉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做好刑事辩护工作。
律师声音
望推进案件管理制度化建设
施杰(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希望检察机关能推进制度化建设,强化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同时,检察官与律师是法律执业共同体,希望双方在恪守职业道德与准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沟通。
个别基层检察院还存在“三难”
魏东(省律协刑专委主任、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此前进行的调研显示,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三难”问题在个别检察院还存在,希望省检察院能重视,加强对下指导。同时,希望检察官和律师能有更多良性互动的机会。
建议开通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
霍子诗(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省很多检察院没有官方网站,我们无法从网上找到检察院的相关信息。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开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网络化建设,提高透明度。对于检察官与律师间的恳谈会,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数据与事实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今年初,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会签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办法实施后,落实情况良好。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接待案件信息查询4370次,安排阅卷3990次,安排会见案件承办人1440次,检察环节听取辩护人意见334件。
(记者 曾晶菁 赵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