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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医生拐卖新生儿案侦破始末

2013-08-09 09:51: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孩子终于回来了!”8月5日11时30分许,一辆警车从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大门驶入,后边跟着的一辆银灰色小车缓慢地停在住院楼前,一名女民警怀中抱着用褥子包裹的婴儿从副驾驶位置走下车。接过婴儿的瞬间,董某的母亲号啕大哭,将孩子紧紧抱在怀里。随后,她将孩子小心翼翼地交给女儿董某。董某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泪流满面。在伤痛与感动中,围观群众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

经DNA检测,富平警方从河南解救回来的男婴正是来某、董某夫妇的儿子。经过检查,男婴的身体很健康。

剖析富平“医生拐卖新生儿案”不难看出,医德缺失的背后,是金钱利诱下的徇私枉法。

妇产医生:“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残疾”

7月16日20时50分,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一个五斤六两的男婴。可出生不到两小时,产科医生张某称新生儿患多种疾病,已将婴儿“处理”。

婴儿父亲来某讲,15日妻子住进该院待产,此前多次产检没发现异常。当天6点多进产房后,张某突然说妻子患有梅毒和乙肝,当时我就懵了。

这时,医生拿了个化验单,上面显示梅毒螺旋体抗体“弱阳性”。来某提出质疑,觉得妻子不可能得这种病。可张某说,马上就要生了,查出来有就是有,而且孩子也会携带病毒,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还可能感染他人,劝他“放弃小孩”。当时着急的来某脑子一片空白,就相信了。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婴儿记录显示:男,活产,2800克。“畸形种类”一栏写着“外观有畸形(尿道下裂)”;“分娩后记录”中,有“新生儿畸形,家属要求放弃并签字为证”字样。

来某称,因张某说孩子患有传染病不能靠近,他只在产房瞅了孩子一眼,就忙于照顾妻子。16日22时许,他为妻子买卫生纸返回时,碰见张某抱着孩子下楼。安顿好妻子后,张某告知来某说孩子已交给一个老头处理了。

家属质疑:“为何临产才查出梅毒和乙肝?”

“为何临产才查出梅毒和乙肝?”孩子不见后,越想越纳闷的来某一家人带着董某到富平县医院重新做检查,体检报告单显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两项检查结果均呈阴性。医生明确说,董某并未感染梅毒。同时进行的乙肝病毒检测显示,董某也没有乙肝。

“张某为何临产前说我妻子感染梅毒和乙肝?孩子出生没做任何检查,怎么就说有病了呢?没告诉我们,医生怎么就私自把娃抱走了呢?”来某满腹疑惑。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张某是不是把我孙子给卖了?”来某的父亲为了讨说法,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奔走。

据介绍,医院新生儿生产的相关程序:如果婴儿死亡,首先必须临床确定,再进行产妇告知,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告知书”,产妇、家属签字,助产士、医生也要签名;最后,死婴处理,首先交由家属,如家属有困难,可委托医疗机构或殡葬部门处理。而张某根本没完成相关程序,她这样做让人匪夷所思。并且当晚张某并不当班,按规定不能进手术室,在处理婴儿事情上,她违反了医院的程序规定。

带着重重谜团和不解疑惑,7月20日上午,来某到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这已经牵涉人命了。”富平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是死婴,医生也无权擅自处理。张某将新生儿 “擅自处置”已超出医疗事故范围。卫生局正配合警方调查:“张某已被院方停职。”

案件进展:张某等四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报案正在核实

接到报案,富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7·20婴儿被拐案”专案组,抽调30余名警力,全力展开侦查调查。

经初步调查,警方已经确定,此案属跨省拐卖婴儿团伙作案。有证据显示,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

医德缺失的背后,是金钱利诱下的徇私枉法。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省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省来到富平县,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8月7日下午,张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共有4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另外还有3名犯罪嫌疑人因身体等原因,被富平警方依法监视居住。期间,来某、董某夫妇为迎接被拐儿子回家,一家人几夜没合眼,将孩子取名为“来小孩”。(记者 阮仕喜)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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