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单位,诸暨县枫桥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把“四类分子”制服了。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安部在调查核实后,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主要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11月22日,毛泽东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50年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及枫桥镇对“枫桥经验”十分珍惜倍加爱护,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时俱进,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50年前,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实践充分表明,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彰显了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宝贵财富。“枫桥经验”是一笔宝贵财富。它说明只有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半个世纪以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创造出新的实践成果。回顾“枫桥经验”产生发展历程,根本一条就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枫桥经验”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要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

编辑策划: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