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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观察]法官形象关涉“法治信仰”

2013-08-08 11:30: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出《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整顿作风,严肃纪律,坚决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详细】

“法官被视作公平正义的化身,理应成为社会伦理的坚守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应是守法、依法、执法的表率。”韩正说,个别法官,目无法纪,丧失伦理道德,胆大妄为,严重损害了上海司法队伍的形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性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一类人必须“零容忍”。   【详细】

 

没有底线的法官是可怕的,对这个社会而言,也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失守。这样的法官,是如何混入法官队伍里,拷问着整个司法制度的底线。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官行使着司法权,其形象不仅关涉个人,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法官违法违纪,比其他人影响更坏。

上海对于涉案人员坚决不护短,不遮丑,本着实事求是、高度透明的态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再次体现了加大反腐力度、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土壤的决心和对问题不回避、不掩饰的磊落作风,体现了狠刹“四风”、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一诺千金。

由于不少院长、庭长既是管理者,又有审判权,寻租动机非常强,对《法官法》等满不在乎。因此,上海市对违规法官严惩不贷,大快人心。为了杜绝此类司法腐败,还应该建构更专业化、精细的约束机制。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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