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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为建设“四宜”城区营造稳定环境

2013-08-07 17:55: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部门之一,长治市城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三个面向、三个突出、三个提高”为工作思路,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建设“四宜”城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1-2013年以来,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先进单位”称号,东街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法律援助中心被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2012年,我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4件,成功调解1261件,调解成功率为98.2%,涉及金额556.5余万元,排查纠纷136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12年,区人大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之一,我们以此为契机,以“六举措”推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人民调解卷宗评查活动。二是维护好法律服务QQ群。目前,已有600多人次通过QQ与阳光调解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三是组建矛调“快反分队”。东街司法所与东街派出所经过多次协调、沟通、磋商,实行社区主任蹲点,建立了长治首支矛盾调解队伍“快反分队”。四是开设人民调解咨询信箱。太西司法所由街道20多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资深工作人员在各社区门口设立了咨询台。五是开创“人民调解接待日”。每月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安排一天的“人民调解接待日”。六是结合创建“六星”社区,率先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将城区内各社区(农村)纠纷信息员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

    (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形成了特殊人群管理的整体合力。2012年,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71人,期满解除328人。均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55人,重新犯罪11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4%。

    2012年,两院两部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们以执行《办法》为切入点,出台《关于学习贯彻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开展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东街司法所和太西司法所先后建立了“特殊基地”,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了条件,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重建自尊、自信,避免重新犯罪。二是为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的沟通交流,10个街道司法所陆续开通了网上微博。三是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我区各街道在全区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一帮一”对子,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四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和排查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稳定其思想,掌握其动态。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城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环境

    (一)坚持把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四宜”城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全面发挥律师职能作用。2012年,共办理诉讼案件1805件,非诉讼案件1080件。我们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年”活动。为区委、区政府在转型跨越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中,处理各种民间纠纷及其他法律事务。同时成立城区法律服务团,积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各律师事务所不断扩大法律服务领域,参与企业改制,依法维护经济秩序。在开展法律服务集中整顿规范管理活动、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年活动中,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在全省属首创,目前各街道分别开展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面对面、律师参与调解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坚持面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贴近群众,及时帮助释难解惑。我们坚持把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作为法律服务发展的方向,创新举措,开展活动。2012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其中民事案件367件、刑事案件4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开通了“一线窗口”,如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电话,设立了残疾人维权站,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在10个街道设立了青少年维权站。二是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监所”宣传活动和“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解答法律咨询325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们不断创新载体,创新思路,打造上党品牌,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2012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赠送普法手册4万余册。一是建立“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月工作机制。将每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确定为宣传月,由区执法、司法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宣讲活动。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制度。三是围绕“12·4”、诚信建设等主题,开展宣传。四是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开展法治文化表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制集市等法治文化活动,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五是保持普法教育常态化,编印普法教材。

    四、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努力打造一支充满活力、廉洁自律、战斗力强的司法行政队伍,以“三个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首先,制定领导干部包所责任制,每周至少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一次,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责任机制,帮助13名两类人员办理了生活低保,16名实现就业。其次,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活动和“走窗口、看服务、明察暗访看作风”活动。搭建廉政便民平台,建立“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平台,坚持开展“网上晒日志”,建立公示版面,公开服务承诺监督台,公示律师、法律工作者电话,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作出了“有困难找司法,需帮助来电话”的承诺。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进一步凝聚了干警之间的团结力和凝聚力,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的稳步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在取得新突破、新跨越,积累新经验、新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队伍整体战斗力、凝聚力,端正工作态度、整肃纪律作风,特别是对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积极教育引导、创新工作方法等等,全身心投入到司法行政事业中去。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