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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路警联勤及时处置高速交通事故

2013-08-07 14:28: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应对当前高速公路里程不断增加、车辆流量逐年攀升、警力装备不足的现实,从4月开始,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与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安川分公司推出“122”路警联勤执法模式,使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耗时比过去平均缩短了1个小时,路面见警率和巡查密度均增加1倍,损坏路产路权案件同比下降40%。近期,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推广这一做法。

变“单打独斗”为“联合巡查”

“1辆路警巡查车+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联勤执法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境内高速公路里程574公里,是连接川、陕、鄂、渝四省市的重要交通枢纽,由于高速桥隧相连达71%以上,管理难度大。为此,安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与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安川分公司联合推出“122”路警联勤执法模式,即 “1辆路警巡查车+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开展联勤执法。

因交警与路政职权划分和管理重点不同,联勤执法采取 “职能互补”原则,变 “单打独斗”为 “联合巡查”:高速交警以纠正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为主;路政部门以排查道路事故隐患、查处损坏和侵犯路产路权、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主。同时,他们按照 “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安保维权、运转高效”原则,建立路警联勤、联合宣传、联席会议等规章制度,有序推进联合巡查执法。

“122”模式解决了以往路警单兵作战造成人员、车辆、装备、信息等资源浪费的问题。据统计,截至目前,交警、路政联合巡查已查处超速车辆200余辆次,查处违法停车40余起,查处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60余起,排查道路隐患20余处,处置交通事故30余起,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变“各自为政”为“同频共振”

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时间较过去缩短1个小时

如何变“各自为政”为“同频共振”?安康交警、路政以“122”模式为基础,深化高速交警与收费站的联动、与分公司指挥中心的联动、与地方交警和相邻地区高速交警的联动,形成网上与路面、站口卡点与指挥中心、路地联动的立体式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快速、高效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5月7日,石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由重庆驶往兰州途中,不慎撞在高速公路隧道内水泥道沿上,造成车辆和后载货物及道路交通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石某受轻伤的交通事故。之前,处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大约耗时近2个半小时,而在“122”模式下,整个事故的处置时间仅用了85分钟,相比之下处置时间缩短了1个小时。

变“试点运行”为“长效机制”

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合指挥、督导检查四项职能

如今, “122”模式已经成为安康地区常态化的高速公路事故处置模式,交警、路政部门按照路网布局和交警驻地分布,成立相应巡查小组,通过联合巡查执法,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高速公路联勤执法常态化工作制度,从 “试点运行”变成“长效机制”。

他们实施科学统一指挥调度,依托交警、路政现有的警力、科技和装备,在安川分公司指挥大厅设立路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联合指挥中心,通过网上巡查、警用集群通讯系统,科学调度指挥路面巡查人员开展道路执勤执法,应急处置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合指挥、督导检查4项职能。

按照交警、路政不同职责,他们对职能进行有效整合:高速交警进驻各管理所、路政中队,路政巡逻车辆统一“路警巡查”字样标识,每车按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配置,履行联勤巡查执法职责,提高路面见警率。在巡查中,建立联勤执法工作日志和台账,统一绩效考核,夯实路警责任。

在具体操作上,交警部门聘用部分路政及收费人员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警劝阻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和人员及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路政部门处理在高速公路及控制区发生的挖沙取土、架埋管线、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配合查处,依法打击。

据统计,“122”模式运行3个月来,安康市境内高速公路事故数、死亡数、受伤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76%、60%、71%、83%。(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张芸 蔡磊磊)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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