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8月2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司法部司法研究所调查研究,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党组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7月31日至8月2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到黑龙江省进行调研。调研期间,赵大程先后到黑龙江省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公证处和哈尔滨市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全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同志参加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并与省司法厅党委班子及机关同志就贯彻落实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进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讲话。
安徽省司法厅:围绕具体问题一件件突破
安徽省司法厅近日召开该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孙建新要求,各级司法行政单位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化解一批矛盾,解决一批问题;通过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孙建新要求,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针对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实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从省厅局机关做起,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做法,围绕具体问题一项一项地去解决,一件一件地来突破。要为职工群众参与活动搭建平台,广开言路,坚持艰苦奋斗,着力解决享乐主义问题。坚持清正廉洁,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倡导者、示范者、实践者。坚持公正执法,抓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的“源头工程”;抓好对违法违纪保持高压态势、有案必查的“拳头工程”;抓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和解决执法不公问题“龙头工程”。
8月2日,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深刻阐述党的群众路线,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讨论,交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研究监狱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下一步工作安排。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协会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省百余位司法鉴定人将在我市进行为期两天的专业培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工作,是司法鉴定机构依照《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所承担的一项新的鉴定任务和社会责任,是为了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所规定的,为司法审判活动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同时也为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以及稳妥处理敏感事件、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8月2日,北京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邓建生同志在市局机关9楼报告厅主持召开了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动员部署会。市局公管处及市公证协会秘书处有关领导,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及公管(律)科长,全市25家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及执业公证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局公管处处长萧骊珠宣读了《关于开展2013年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方案》,对今年公证质量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特别对工作步骤、检查标准、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邓建生书记在会上强调了开展此次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第三年,也是阶段性考核验收年。8月2日,青海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举办全省“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普法骨干)培训班,为即将开展的中期考核工作夯实基础。 “六五”普法阶段性考核工作是今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头戏,是“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巩固提高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节点。据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我省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六五”普法规划、“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情况,同时检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