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产物,建筑垃圾污染情况愈演愈烈,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在深圳市,建筑垃圾偷倒行为屡禁不止令人堪忧。
一个多月前,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以破坏交通设施罪批捕在道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的犯罪嫌疑人;6月初,深圳市检察机关侦破该市首宗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非法倾倒余泥渣土背后的渎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为何此前仅处以行政处罚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已到了须给予刑罚打击的地步?建筑垃圾污染情况究竟到达何种境地?
偷倒屡禁不止
3月3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付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满载建筑垃圾并倾倒在深圳市和平路与布龙路交叉路口的地点。被警方当场发现后,付某驾驶车辆一路逃跑,逃跑途中撞断梅龙路一工地出入口的栏杆驶入该工地内,被一路追来的民警抓获归案。办案人员在审查时发现,付某还曾驾驶同一辆自卸货车,在深圳市龙华新区多次偷倒过建筑垃圾。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犯罪嫌疑人付某批准逮捕。
4月18日,40多辆泥头车深夜进入深圳市光明新区水源保护地楼村大屏障水库乱倾倒余泥渣土,接到报警的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执法队堵截了其中的9辆泥头车。随后,交警对9辆泥头车开出了冲禁令和超载的罚单,城管部门也根据每立方米2000元的处罚标准开出罚单。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深圳市城管部门处罚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16起,仅深圳市龙华新区便在道路范围清理建筑垃圾16611立方米,清理费用达194万元。高发时,一晚所发生的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多达十余宗。
据深圳市环卫处统计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1年深圳市余泥渣土产生量达到5000万立方米以上。
企业“监守自盗”
为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深圳市出台激励政策,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象征性收取每年1元的土地租用费,并对其减排和回收利用给予资金扶持。
目前,深圳市有4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量达430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35%,居全国领先水平。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上,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也参与其中。
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企业。根据该公司与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于2008年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坪地街道办将位于坪地街道年丰社区5万平方米土地以每月每平方米1元出租给绿发公司,用于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该项目年处理量不得低于100万吨,且综合处理转化率须达98%以上。据此推算,绿发公司三年多的时间,应该处理建筑废弃物至少350万吨以上,剩余约7万吨的不能资源化处理的余泥,应按规定进行填埋。
曾在该公司负责建筑废弃物项目生产、研发和销售的孙某则告诉记者,该公司自2010年至2012年正式投产运营三年间,仅垃圾清运和处理费营业收入就接近2000万元,但绿发公司清运工程的大部分建筑废弃物不是拉回公司处理,而是非法倾倒或违规填埋。三年间,该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约300多万吨,真正进行资源化处理的建筑垃圾仅有七八万吨。
据2011年9月进入公司、负责建筑废弃物清运工作的员工涂某向记者介绍,该公司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选择深夜三四点以后开往拆迁工地,装好后有组织地拉往绿发公司临时指定的倾倒地点或填埋地进行非法处理,每次倾倒大概十辆、二十辆泥头车不等,每车约有建筑垃圾12立方米。自涂某进公司至今年4月,非法倾倒大概1000车左右。
在一个淅沥的雨天,记者来到涂某所指位于深圳市龙岗看守所附近的倾倒点,映入眼帘的,是大片掺杂着建筑垃圾、黑黄相间的泥地,靠近北通道一侧,还有着一排排一米左右高的小树苗。记者轻轻一提,小树苗便被连根拔起,而用于“滋养”这些树苗的,是大量偷倒在这里的建筑垃圾,仅这一处倾倒点就有约3万吨的建筑垃圾。
记者随后又来到龙岗看守所的另一侧,依旧是同样的景象,记者闻到一股难闻的恶臭。放眼望去,龙岗看守所仿佛处在“垃圾围城”之中,方圆一公里左右都被建筑垃圾所覆盖。
亟须加强监管
根据原建设部2005年4月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理建筑垃圾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而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也牵扯到城管、住建、交委、街道综合执法队等多个部门。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政府部门能因势利导,加强行业监管和准入制度的执行,向治理“野马泥头车”一样重拳整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必将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深圳市一位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应加大联合查处力度,通过宣传让这些不法人员知道刑罚的威慑性,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等。同时,从源头抓起,加强对各个建筑工地的监管,通过制度性的引导,如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建筑垃圾、泥浆等交由合法的运输企业,而相关运输企业必须凭指定场所的接收凭证才能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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