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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司法援助 为民服务

2013-08-04 13:52: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日报 

    “工作组帮我们找律师,没花一分钱就把27亩地要回来了。”日前,站在自家地头,霍城县芦草沟镇元宝山村村民蒋胜云感到很欣慰。

    2006年,由于要回甘肃老家一段时间,蒋胜云把自家27亩地转给侄子李贵文耕种。流转协议上只简单写着:李贵文给蒋胜云3万元,蒋胜云将27亩地给李贵文耕种。既没写清流转方式,也没写签订年限,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蒋胜云随时可要回耕地,届时李贵文需无条件归还。但是,2012年蒋胜云想要回27亩地自己耕种时,却遭到李贵文的拒绝。

    今年3月,自治区司法厅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工作组入住元宝山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流转土地程序不合法,随意签订协议,很容易发生纠纷,蒋胜云家这起纠纷,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例。”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驻元宝村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工作组组长阿里木江·吐尼亚孜说。工作组入户走访时,主要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普及土地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蒋胜云说:“当时也想过打官司,但是我又不懂法,也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回事儿,打官司对我来说是件难事。”为帮助蒋胜云要回土地,同时也为了给村民们上一堂土地流转法制课,使大家了解规范程序的重要性,工作组把这起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挥自身优势,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协调霍城县司法局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开庭审理……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蒋胜云高兴地说:“经过法官的调解,李贵文终于把耕地还给我了,这个结果我很满意。”

    工作组驻村后,不仅调解村民矛盾解决纠纷,还积极帮村民出谋划策提供致富思路。

    元宝山村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多年来,大部分村民一直单一种植玉米,经济效益较低。为打破单一种植局面,增值创收,经过反复调研,工作组决定帮村里发展林果业。

    光说林果业收益好,但是没有亲眼看见,村民们始终心存疑虑。为打消村民的顾虑,3月中旬,工作组组织29名村民代表到兵团第四师61团参观取经。这次参观,让原本种过打瓜的张正希很心动,回村后,他主动承包村里的850亩地种苹果,还在果树行间套种了打瓜。

    虽然苹果从栽种到挂果要经过三四年,但张正希对未来的收益很有信心,“以前种打瓜每亩地收入800元,套种苹果以后,每亩还能增收4000元左右,再加上退耕还林补贴,收益肯定少不了。”

    元宝山村党支部书记康宏山说,工作组住村后,投入10多万元,帮村里打了两口机井,解决了1400亩农田的灌溉难题。让我们对元宝山村的未来更有信心了。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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