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环同志的著作中多处谈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这些论述不仅与当前中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契合,而且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在他的著作中都能找到具体细致的分析论证,真不愧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典范之作。
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依然要坚持群众路线,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不少同志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理解得不深,贯彻得不好,甚至有违背;二是和过去相比较,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批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是和老一辈相比较,许多同志政治上还不够过硬,突出表现在不善于从政治上考虑问题,不熟悉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缺乏领导工作的基本功。因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党的优良传统更不能丢。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发挥着关键作用。这种判断体现在《看法与说法》与《学哲学 用哲学》两部著作的许多地方。会做群众工作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已经成为了领导干部的基本功。领导干部的责任就在于通过有力的宣传、组织工作,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同时,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也要摆正位置,明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带头实践自己所提倡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不仅要做语言的巨人,更要做行动的巨人。比如领导干部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方面的作用,李瑞环同志指出,“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之所以鸦雀无声,或者普遍存在说假话的现象,固然有社会风气的影响,但根子在领导身上。”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我们要主动照镜子,自揭其短。更重要的是要端正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认识,尤其是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勇于自我批评是他进步的开端,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的时间有限、实践有限,因此他的思想认识总难免有局限性、片面性,这就需要别人帮助,从这个意义上说,批评就是帮助。当然也要注意批评的方式,首先要出于善意,第二要掌握事实,第三要注意方法,要区别情况,具体对待。因此,我们在批评人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要进行科学的分析,要合情合理。我们不但要勇于、善于批评别人,同时还要注意虚心接受批评,勇于做自我批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贵在形成自觉、形成制度。自觉性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政治立场和思想感情问题,是个世界观的问题。这种立场、感情和世界观最本质的体现,就是看是否做到了心中装着人民、办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同时,应在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并逐步形成风气、形成制度,尊重群众的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群众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使他们真正当家做主。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对照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及时发现、纠正和改进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应将中央的要求内化在人民法院的制度规范和人民法官的自觉行动中,而不是一次简单的教育学习“运动”。
(黄 斌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