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检察机关给予农民工更多关注,对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高度重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人身安全的犯罪。”7月24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部分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一线扫道班班长薛海英直抒胸意。
在此次会议上,12名来自基层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工作实际,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最高检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中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最高检结合中央八项规定,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为了给全国检察机关作出表率作用,早在今年年初,最高检机关就专门下发文件,倡导大家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开始,杜绝浪费现象。
最高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最高检召开的全国性一类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各内设机构召开二类会议每5年不超过一次;三类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其他确需召开的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严禁以业务协作会、交流会、研讨会等为名义,召开跨省区域性的联谊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参观游览。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最高检要求,接待费用支出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不得以加班名义报销在外就餐费用;来办事的地方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准以节日、庆典等名义和借会议、培训、考察、学习、评比等活动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馈赠。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最高检党组态度坚决、行动积极、措施有力。7月1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通过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此后,最高检召开动员大会,对最高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为了全面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活动开展以来,最高检启动了一系列征求意见活动,把焦点指向了“四风”问题。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检察队伍在检察职业信仰、执法为民理念、群众工作能力、法律监督能力、查处腐败力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自身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10日和11日,最高检先后召开两场座谈会,参加座谈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针对最高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等,提出实实在在的意见建议。
7月16日下午,最高检召开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各位委员和代表在发言中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密切检察机关与律师的联系等,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为了让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空、不虚,更加突出检察实践特色,最高检明确提出了“四个结合”,即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到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提升上。
(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