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记者申请采访广东法院,会有专门受理通道,得到及时办理。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1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内容。
“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迅速发展,针对社会舆论,传统的围、躲、堵、限等方法早已落伍,必须摒弃。”广东高院副院长陈华杰表示。
据悉,意见要求全省法院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专门部门或安排专人从事媒体沟通;对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记者申请旁听的,要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每个法院要设立1至2名新闻发言人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积极主动发布消息、回应社会关注。
(记者 章宁旦/通讯员 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