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办理透明度 降低廉政风险
湖北高院施行执行工作“双八条”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切实转变执行作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分别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有关办理公开和加强风险防范的各八条规定,规范全省法院执行行为,增强执行案件办理的透明度,降低案件执行中的廉政风险。
湖北法院执行案件办理公开的八条规定包括: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公开、执行财产查控处置及分配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强制措施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执行结果公开、执行监督公开等。加强全省法院执行案件风险防范的八条规定,明确了:执行权运行、执行立案、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评估拍卖、执行财产参与分配、执行重大事项、执行裁决、执行款管理等八个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措施。两个规定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执行行为,增强执行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执行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极大地降低执行人员办案的廉政风险。
(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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