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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高温哪能只提“自求多福”

2013-08-02 08:30: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炎炎酷暑,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应对高温,公民要自我珍重,社会要齐心协力,政府部门更要首当其冲,尽职尽责,呵护民生。这样,才能把高温对民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当前中国遭遇大面积高温,网友称三分之一个中国进入了“烧烤”模式。显然,罕见的高温已经实实在在地构成对民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大威胁。对此,各种专家、医生提示不少,但几乎无一例外,往往都是在提醒普通民众应该注意什么、怎样去做。这些提示当然都是很重要的,但问题在于,迎战高温,不能只让普通民众注意这注意那,“自求多福”。

    其实,面对罕见高温,全社会可以做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说,各类商家不应只想着借高温多卖防暑避暑品多赚钱,也可以把冷气开得更足、让场地更加开放,为市民纳凉提供方便;企业也可以加强生产调度,方便职工避暑降温,防止发生更多媒体已经报道的职工中暑身亡之类悲剧;医院也可以针对高温特殊情况,调整某些服务,更加方便患者就诊,等等。

    更重要的是,罕见高温对民生造成巨大困扰,这也是一种严重的灾害,政府部门应该有更多积极作为。日前,中国气象局已经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Ⅱ级应急响应,这是有史以来气象部门启动的最高级别的高温应急响应。但这种应急响应对公众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其实还不太了解,况且应对高温不能只是气象部门的事情,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做的显然还有更多。

    比如,应该把高温下的非正常伤亡,也纳入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事故,以此强化各级政府应对高温、保障高温下职工和民众权益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因为,类似上海这种因为高温而导致市民中暑死亡的事故,与地震等灾害事故导致民众伤亡一样,政府都应该负起救助和防范之责。而近日媒体报道的多起职工在岗位上因高温伤亡事件,更属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尽管存在高温等自然灾害因素,但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仍然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对此漠然视之,放松自己的监督管理之责。

    此外,政府部门也可以考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开放办公场地等方便市民纳凉;从方便民众办事的角度出发,把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早上或者下午比较凉爽的时候,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晚上班、早下班”,方便了公务员却不便于百姓,等等。在高温天气下,企业生产、社会民生等领域会衍生出一系列的新问题新矛盾,人们情绪易于失控导致某些偏激极端行为增多,政府部门对此也应未雨绸缪,有所预案。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龙希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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